• 资讯 购房定金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合同纠纷类型哪些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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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如今,在房屋交易市场中经常会出现购房定金合同的纠纷案例,这种通常就是因为在签合同时没有留意一些细节而导致的。合同的签署流程相信大家也都知道,很复杂,也正是如此才更容易引发纠纷事件,那么购房定金合同纠纷如何解决?购房定金合同纠纷类型有哪些?
  • 问答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其他

     一、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
      对拆迁安置合同的效力审查,应从合同的主体和内容两个方面作为切入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拆迁安置合同的双方进行了主体的界定。作为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但对于具备资质单位的分支机构或接受拆迁人委托的单位能否作为拆迁安置合同的主体问题,在审判实践中,看法各异。笔者认为,拆迁安置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能否是其分支机构或被委托人的问题,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分支机构或被委托人在得到其单位或委托人的授权并以其主管上级单位和委托人的名义订立拆迁安置合同时,其主体应为适格主体。被委托人、分支机构等以自己的名义订立拆迁安置合同引起诉讼的,其授权人或上级法人应成为诉讼主体。
      所谓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对于持有房屋产权证明的人是被拆迁人这点不容置疑,但是对于一些通过继承、买卖、离婚、赠与等形式已享有被拆迁人房屋的实际所有人,能否作为被拆迁人来看待呢?笔者认为,答案应是肯定的。对于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不宜作缩小解释,即界定为具有房屋产权证的人,否则将不利于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亦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商品的流转,对此应结合个案具体分析。
      对于被拆迁房屋的部分所有权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事先未经其他所有权人的同意,事后又未经其他所有权人追认的,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签订拆迁安置合同的,该协议因侵犯了他人权利,应认定为无效。对于通过买卖已占有使用的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未履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但已与原产权人结清房款手续的,原产权人未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房屋买受人与拆迁人达成的拆迁安置合同有效,但应责令其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对于拆迁合同内容的审查,主要要看拆迁安置合同的内容是否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是否符合拆迁法规,对于其内容有悖于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认定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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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代理房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 房产纠纷

    一、 因支付意向金引起的纠纷 中介带买方看房,一旦客户流露出购买意向,中介往往会趁热打铁,说服买方支付意向金并要求签订居间合同,而且会解释支付的只是“意向金”而不是“定金”,如果买卖不成还会退还。但等到买方不想买要求返还时,中介却说已交给卖方变成了“定金”,如果反悔会被没收。 买方付“意向金”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居间合同对意向金是怎么约定的。通常中介提供的《居间合同》写得密密麻麻,字又非常小,买方往往在中介的催促下粗粗看一下就签了字,根本不清楚意向金是怎么变成定金的。《居间合同》其实比正式的买卖合同都重要,其中玄机很多,但在二手房买卖中往往被忽视,特别是里面约定的“意向金转定金”的条款。 “意向金转定金”通常约定由买方先付一部分钱款作为意向金交给中介,如果卖方同意居间合同中的条件(包括总价及付款方式),中介就将意向金转交给卖方,此时意向金就转为定金,如果买方反悔不买则不能要求返还,如果卖方反悔不卖则要双倍返还。所以,买方付钱的时候确实是意向金,但如果卖方同意卖,那就变成定金了。所以一定要看清居间合同条款,不能随随便便就付了意向金。
    二、 因跳中介引起的纠纷 跳中介通常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买方看房时签了《看房确认单》(《看房确认单》上有买方跳开中介与卖方私下成交,买方应当向中介支付违约金),看了房以后,买方通过其它中介公司成交。 买方通过其它中介公司成交的原因可能是其它中介公司不收或少收佣金,也有可能是通过其它中介公司谈下来的成交价格更低一些。如果是前一个原因,毫无疑问买方应向前一家中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看房确认书》也具有约束力,买方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诚信原则因而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是后一种原因,买方实际上是按新的交易条件达成的合同,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少付佣金,所以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中有买卖双方跳开中介私自买卖要向中介支付违约金的内容)后,为了规避中介费,买卖双方先协议终止合同,再跳开中介直接成交。但《居间合同》不只是一个买卖合同,还包括居间合同的内容,即使买卖双方终止了合同,也只能终止买卖合同,不能终止居间合同,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仍然应当向中介承担违约责任。
    三、 因合同无效、终止引起的纠纷 合同无效的情况较为常见。比如:房子的产权登记为张三和李四,签合同时只来了张三,张三可能会出具一份委托书说明他已得到李四的授权,或者只是口头上告诉中介出售房屋已得到李四的同意。合同签订后,李四却提出说他从来没有同意过。这时买方可能已经支付了定金或者**款,纠纷由此产生。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出售要得到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否则合同无效。很多人认为合同无效就不会产生任何法律后果,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合同法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如果确实没有证据证明李四同意卖房,那合同无效,张三应当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但如果张三无力赔偿,买方能不能追究中介公司的责任?笔者认为要看中介公司有没有过错。如果中介公司有过错,比如中介未对李四的授权进行审核,那么中介应当赔偿。如果中介没有过错,那么中介就不必赔偿。在合同终止的情况中,造成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合同,再比如一方违约如逾期不付款另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将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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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合同纠纷投诉去哪里?房屋合同纠纷哪些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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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生活之所以这么美满幸福,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国的各种制度比较完善,时刻保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过生活中还是会因为各种事情导致纠纷发生,买房的时候,如果大家对签订合同不熟悉的话,就有可能发现合同纠纷,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纠纷投诉去哪里?房屋合同纠纷有哪些?
  • 问答 房屋合同纠纷 买房合同

    二审法院如果真的像你所说的那样三个月都没开庭,你可以在每个月的院长接待日找院长,一般每个法院的院长接待日是在每月的15日。
    法院如果没有给你合理的解释,你可以去找人大反映问题。现在法院**怕的是人大。按照现在的司法解释,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只是算到产权总登(即你所说的大产权),且已经将此用书面的形式通知业主的时候。
    原因就是给了公平,试想如果开发商办理的产权总登,可是业主自己不去办理产权,责任算谁的?还有偷漏税的事,法院尤其是处理民事法律的合议庭是不会管你那么多的,这是刑事犯罪,是归公安机关受理。
    你们应该去公安报案。至于你说的开庭之后两个月没结果,这很正常,现在是和谐社会,法官也怕出大事,应该跟领导汇报。还有一审的审理期限是**少也有3个月,如果是普通程序是6个月,经院领导批准,可以**多延长6个月。一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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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呢? 房产纠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拆迁设有抵押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按照目前法律规定的拆迁补偿的两种方式,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具体操作也有不同。
    1.抵押房屋拆迁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操作
    如果抵押房屋拆迁,选用了货币补偿方式,应当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先偿还债务,使抵押房屋原有的抵押权消失,被拆迁人方能向拆迁人领取补偿金;如果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能订立新的抵押协议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拆迁人有权暂不支付拆迁补偿金。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都有及时通知抵押权人的义务。有的地方则有具体规定,对没有在拆迁期限内与抵押权人重新设立抵押或者清偿原债务的,对其补偿款由拆迁人交公证机关或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存或代保管。
    对货币补偿的抵押房屋拆迁,需要做以上规定,是因为所得的赔偿金应属于抵押财产。根据这条规定,房屋抵押权因房屋被拆迁而消灭,其补偿作为抵押财产使抵押权人的合同权益得到保障,担保的法律意义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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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地产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买房合同

    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处理的原则一般是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1)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如果纠纷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分别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如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除终局复议以外,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即可执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并不停止执行。
    (3)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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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店面转让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 房产纠纷

    你已经被人忽悠了,这种情况我建议你的处理方式,先把自己尚未收到转让费的证据收集整齐,收集好证据后看看能不能协调通过以没有收到转让费为由取回那张收条。
    因为你的收条在司法公正中会让你没有一点余地。
    待你解决了收条的问题,一切问题基本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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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赠与合同纠纷 买房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甲方(赠与人):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 座落于 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 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丘号为 ;
    (三) 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经济原因,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 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 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件身份证号码: 证件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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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房屋交易

    1、刘将房子转租给张:
    (1)虽然是事先没有得到你的同意,属于非法转租,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你有权解除你与刘某的承租合同、收回房子,同时刘与张的租赁合同也将解除、张的损失向刘主张。
    (2)但是:你在知道转租一事后没有表示异议、且和张签定了新租赁合同,就说明你认可了刘的转租行为,因此:我认为刘的转租行为有效,在09年6月1日刘的租赁期限到期前:你与刘是直接租赁关系、与张是转租关系;在09年6月1日刘的租赁期限到期后:你与张是直接租赁关系。

    相关依据: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目前来说,你与张某签定的直接租赁合同是附生效期限合同,还没有到生效日期(因为你们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是“从09年6月1起租期为3年”),所以:现在你与张某之间处理纠纷,应适用《合同法》中关于转租的规定,仍然是属于你的刘某、张某三人之间的纠纷。

    3、“我算不算违约呢?”:算违约,但你不是对张某违约,而是对刘某违约,因为:
    (1)你和刘某在 09年6月1日前是直接租赁关系、和张某是转租关系。
    (2)你违约,应向刘某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约定地违约金的,赔偿违约金,没有约定违约的直接赔偿实际损失和可预期损失);刘某向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3)但是,不是你、或刘某承担了违约损失赔偿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如果张某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无论是你、还是刘某、还是将来的买主,都无权解除租赁合同、却的义务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到09年6月1日:09年6月1日后你与张某的合同因为还没有生效,你可以解除。
    所以:如果你在在09年6月1日前通知张某搬走,张某可以请求法院判令让你或新房主继续履行与刘某的租赁合同、与张的转租合同,直到09年6月1日届满时止,法院很可能会支持张某的主张。
    依据是:
    (1)《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4、“张转租之后我没有收取张的任何租金和订金。张的合同有效吗?”:
    (1)张从刘手里转租后:你没有异议、并以与张某签定合同的形式默认了转租行为:所以,刘与张之间的转不同一般租合同有效。
    (2)虽然你没有“收取张的任何租金和订金”:但刘收取了张的租金的订金,而刘与张的转租行为已经得到的承认,转租行为有效、张和刘之间的转租合同也有效。

    5、建议:
    (1)可以向张说明:张是刘之间的转租合同现在无法解除,即使你将房卖了新房主也无法在09年6月1日前解除,但09年6月1日后你与张的合同却可能不会生效了,张只能再经营几个月,如果他愿意经营这几个月,就由他。如果他不愿意只经营这几个月,可以给他适当补偿后解除合同,让张早作打算。
    (2)您应将此房在出租的情况告知买主,否则将来您会承担一些责任。

    6、“用什么方法,能让他离开给我倒房子,提高租金或者别的办法?”:
    (1)只要张不想离开,无法让他“倒房子”。
    (2)提高租金?那也是您对刘违约,刘可以追究您的违约责任。
    (3)别的办法?一是和张说明情况后、晓之利害后协商;二是找到刘将房子转租给张后您不同意的证据(可有您和张后来签定的这合同,很难证明您不知道转租的事、也不同意转租了),请求解除您与刘的租赁合同。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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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退定金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 房产纠纷

    定金规则:定金不得超过标的的20%,超过部分无效;收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交定金的一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交定金的一方违约的,收定金的一方可以不返还定金。
      购房合同中有约定的定金的,按以上定金规则处理即可,当然双方可以协商通过其他的方式解决。
     1、定金罚则的适用规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实际交付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处理规则。
      定金合同签订后,如果应当交付定金的一方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可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
      3、迟延履行或者其他违约行为处理规则。
      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延迟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4、合同部分履行时的处理规则。
      全部不履行的,当然适用定金罚则,部分不履行,其不履行的部分仍在担保范围之内,定金的效力对其仍具约束力,部分不履行部分,应当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债务,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与占整个合同的比例,未履行部分的定金额,适用定金罚则。
      5、未按合同交付定金的处理规则。
      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定金条款和数额后,定金合同并不立即生效,以当事人实际交付金为准,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方未支付定金,该合同不可强制执行,当事人不因定金合同的不生效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6、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的处理规则。
      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也约定定金,在一方违约时,对方要求违约金与定金条款并用。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定金条款,就可以达到弥补因违约受到损失的目的;违约金相当于一方由于对方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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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其他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是民事案件。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只有拆迁单位与被拆迁人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没有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拆迁行政部门作出拆迁决定,被拆迁人对拆迁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才是行政案件。这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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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抵押合同纠纷怎么处理呢? 房产纠纷

    质量方面的出现纠纷**多的就是:贴地砖出现空鼓、刷漆不平整、乳胶漆出现开裂等情况;
    2.装修合同本身的纠纷
    关于装修合同纠纷也是有很多的案件,例如有的业主和装修公司进行了口头协议,没有签订正规的合同,就因为合同要求件残缺,这导致后期出现问题,业主没有办法维护好自己的利益。
    3.价格
    价格方面的纠纷,主要就是指预算和结算不相符。在装修的时候,会因为工艺和材料的选择出现调整现象,当然,出现这样的情况,都会需要装修公司和业主进行签订合同的,但是,有的装修公司会出现“低报价,高结算”的行为,导致结算和预算的价格出现很大的差距。
    出现装修合同纠纷,该如何解决?
    如果签订的装修合同出现装修合同纠纷,那就要根据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按照这四种解决方式解决: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1.协商
    协商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之上,按照国家法律和行政的法规规定,通过事实讲明道理,自己解决装修纠纷的办法。
    2.调解
    所谓的调解就是指在第三方的装修公司主持之下,通过劝说和引导,然后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之上共同达成协议、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调解的方式可以选择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民间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和法院调解等几种方式。
    3.仲裁
    仲裁是指仲裁的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对业主和装修方的争议,做出具有法律的约束行为的裁决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4.诉讼
    诉讼就是指当事人要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使用审判权,审理装修方和业主之间发生的经济协议的相关争议,做出由国家强制来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的审判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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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地产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买房合同

    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处理的原则一般是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1)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如果纠纷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分别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如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除终局复议以外,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即可执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并不停止执行。
    (3)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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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承包土地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其他

    1、处理该问题的法律政策依据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规定,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七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十五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二是《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处理该类问题的原则
    (1)发包方以其他承包方式发包机动地,土地承包期由双方协商确定。承包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发包方解除未到期的承包合同,属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在耕地上建设建筑物,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发包方拒绝继续履行承包合同并收回承包地,应对因此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对于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建设的基础设施给予补偿。承包方在承包地上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应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承包方不能自行拆除的,应当向发包方支付因此而产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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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问题? 房屋交易

    法律并没有相关规定。所以房主可以收回房屋。但对于客户提出的租金已经提存的问题,你可以去公证部门调查,也可以委托律师去帮助调查。

    对于你提出的上诉问题,上诉时有上诉期限的,从你给出的材料里并没有看到起诉的问题。

    所以综上所述,我认为你先可以与对方先行商议,如果商议未果,你可以起诉对方违约,并撤销当时签订的合同。

    但个人认为,在**后判决前,法院会进行调节,而那时你可以选择对房屋租金等问题进行调高,并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程度,而调节并不受诉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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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租另合同纠纷 买房合同

    只能走法律流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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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房屋合同纠纷*有效的处理是什么?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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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生活之所以这么美满幸福,也有一部分原因是我国的各种制度比较完善,时刻保护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过生活中还是会因为各种事情导致纠纷发生,买房的时候,如果大家对签订合同不熟悉的话,就有可能发现合同纠纷,那么大家知道房屋合同纠纷*有效的处理是什么吗?
  • 资讯 东莞租房合同纠纷怎么处理?租房合同纠纷找谁解决?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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