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答 商品房交付条件是什么 公寓住宅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不得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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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商品房交付条件是什么 交房须知

    baike46993
    商品房交付的条件包括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取得新建商品房权属证书以及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些条件旨在保障购房者的权益,确保购买的商品房具备合格的质量和合法的交付手续。
  • 百科 商品房交付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交房须知

    baike48029
    商品房交付需要满足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消防专项验收的法定条件。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条件不能低于法定标准。业主有权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提供相关文件并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
  • 百科 商品房交付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交房须知

    baike46043
    商品房交付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包括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和提供必要文件。购房者有权拒收不满足条件的房屋,开发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 问答 商品房验收合格的交付条件是什么 公寓住宅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由此可见,工程验收合格是房屋交付的基本要件。如果开发商无法提供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肯定不具备交付条件。与此同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也非常重要(例如有的地区,将供水、供电、燃气、绿化等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明确列入合同,这也就成为了开发商约定的交付条件)。
    对于交付住宅,开发商还应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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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交付时有哪些条件 公寓住宅

    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得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得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看看是否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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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交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房屋交易

    商品房交付需要具备的条件:
    1、需要完成当时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能够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以及在施工时的管理资料。
    3、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检验之后,分别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5、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
    商品房交房注意事项:
    1、想要判断一下开发商是否是如期交房,如果是逾期交房的话,要根据合同提出支付违约金。
    2、要仔细阅读一下物业公司所提供的协议,上面的物业费是否合理。
    3、按照当时所签署的协议缴纳契税和住房维修基金。
    4、需要先验房,然后再办理手续,如果存在有质量问题,要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维修或者是其他的处理建议。
    5、建议业主集体收楼。
    6、已经通知收房的话,要尽早的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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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 收房验房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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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商品房交付条件及验流程 交房须知

    baike42902
    本文详细介绍了商品房交付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具备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同时,还对商品房交房验房流程进行了详细介绍,包括明确验房时间、验收相关资料、现场验房和办理入住手续。
  • 问答 请问商品房交付要具备哪些条件 公寓住宅

    一般商品房交付与使用时,都应该取得《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但《商品房买卖合同》有约定交房条件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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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什么交房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 其他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不得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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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交房必备条件是什么 其他

     开发商交房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和消防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生活给排水、用电、管道燃气、电信、有线电视、消防、邮政信报箱等设施达到设计要求条件;
      
      3、小区内部道路、绿化、室外照明、消防、环卫及其它商业、社区服务和管理等公共配套建筑、基础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完成。分期建设的,该商品房所在分期建设部分应按规划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与在建工程之间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和施工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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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请问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呢? 其他

    一、商品房交房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根据我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交房应具备如下要素: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三)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四)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是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验收合格”,这是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五)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低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综合验收为交付条件标准;如果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高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双方的约定为交付条件标准。

    我国很多法律对交房的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购房者收到入住通知单以后,就可以带上入住的相关文件去验收房屋了。这里要提醒大家,千万不要掉以轻心,一定要准备妥当,同时带好验收工具例如直尺、卷尺、照相机、笔纸、小刀等,方便测量取证。

    二、商品房交房条件有哪些?

    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工程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各单位(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名称;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

    (三)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主要包括: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和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验收等单位分别签署得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得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2、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认可文件;看看是否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验房收房目的是查看所购房屋的质量是否有保证,否则价格再优惠,条件再方便都会给自己以后的生活带来无尽的烦恼。所以提醒购房者一定要重视检查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交房条件,对于自己可以查看的文件要让开发商及时提供,如果查看文件有困难可以请律师帮助审查。对于自己发现的问题开发商不承认时可以请专业检测机构来检查,购房者注意保存证据,以便诉讼时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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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房须知

    baike45917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的法律规定包括房屋结构、设备设施完好,符合工程质量标准,有不动产权证和用途规划许可证等。购房人有权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并支付违约金,开发商应当按时交付房屋并满足相关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进行保洁、维修、管理。购房人应了解自身权利和义务,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 百科 什么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法律规定? 交房须知

    baike47939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是指开发商在售出商品房后应按约定时间和标准交付给购房人,并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购房人和开发商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对保障购房人的权益至关重要。
  • 问答 请问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是哪些? 公寓住宅

    一是商品房经过竣工验收合格;
    二是满足商品房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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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交房的时的,交付流程是什么 公寓住宅

    购房者在接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后,往往因为急于拿钥匙而忽略了验房的重要环节。而商品房交付时,验房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因为一旦房屋交付,风险就转移到购房者身上了。为了不接收到一个有瑕疵的房子,购房者必须在接收前验收好房屋的每一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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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 什么时候才能交房 房屋交易


    在我国,商品房预售的情况有很多,因此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有一款关于商品房交房的约定,不过有很多合同对有些条款都写得很模糊,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交房条件:

    一、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二、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

    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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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商品房交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收房验房

    1、双方当事人和银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均已生效;
    2、双方当事人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均已生效;
    3、房屋抵押贷款买卖合同书须附有完整的贷款批准书;
    4、贷款买受人须与贷款人签订贷款偿还协议;
    5、购买者须提供有效的购房证明;
    6、购房者应按贷款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及标准支付购房款;
    7、购房者应按贷款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及标准支付合同约定的税费;
    8、房屋产权证明书应准备齐全;
    9、双方当事人应按贷款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及标准签订交房凭证;
    10、购房者应该支付给售房人的全部买卖款项;
    11、贷款买受人必须在支付买卖款项后,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的审批确认后,按规定的时间交接房屋产权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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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在老家买了一套商品房,请问商品房交房条件是什么 商业用房

    一、商品房交付的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条规定,不得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商品房交付必须是经验收合格的,直观的反映在应具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该备案表不仅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还反映规划验收认可文件、消防验收认可文件、环保验收认可文件等许可文件内容。开发商能够取得该表,就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购房人可以安心接收入住。
    法律法规如此规定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工程建设过程中竣工验收这**后一道环节,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入社会,给用户和其他人的生命与财产造成损害。

    二、 商品房交付的程序。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11条规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这一条对商品房交付的程序作了一些大概的规定,也明确了交付时必须书面通知买受人。根据实践中的一些操作,商品房交付大致按如下的程序进行:
    1、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发出书面的入住通知,这一通知一般表现为以特快专递邮寄的《入住通知书》或《交房通知书》 。
    2、买受人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
    3、买受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实地查验所购买商品房并填写验房单。
    如果商品房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可以退房的质量问题或存在解除购房合同的其他情形,买受人应决定是否退房,并在约定的期限内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
    如果若商品房存在未达退房条件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买受人可将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或未达到约定标准的内容书面递交房地产开发企业,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逐项予以修复或赔偿。
    4、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双方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
    5、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6、买受人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房屋钥匙。
    7、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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