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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清理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何去何从 房价
问答 已售小产权房如何处置??国家如何清理小产权房? 产权产证
彩新城的产权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因此说南京小产权房就全面放开“转正”。
七彩星城有业主拿到“两证”
位于南京雨花台区油坊桥汪家村的七彩星城在公开发售之时,开发商就明确告知购房者,该项目为小产权房,但是在“转正”的名单上。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上也明确承诺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能够领取房产证和土地证,如果不能领取到两证的话,开发商将赔付购房者500元/平方米的费用。
有业主透露,2012年2月,七彩星城物业曾短信通知,可以领取土地证,被视为办理“转正”有进展的迹象。
2013年10月,七彩星城业主委员会通知业主,要求准备资料办理按揭,此前签订的小产权房购房协议,被要求收缴上去,更换为正规的南京市商品房购房合同。此前在开发商的帮助下,办理小产权房月供的,准备正式转为商品房按揭。
“这其实就意味着,业主即将拿到土地证和商品房房产证了。”业主宋小姐去年接受采访时对记者说。
对此,南京市住建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七彩星城的开发商正在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正处于实物资料和网上信息申报阶段。此外,该项目已办理完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等到商品房购房合同换发完毕,业主凭借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维修基金发票等相关资料,就可以前往南京市房产局办理商品房房产证。
南京本地媒体**新的报道显示,作为南京首批小产权房小区,七彩星城经历了漫长的等待终于“转正”,目前业主已经拿到房产证。
从7月份开始项目一期的业主又陆续接到了开发商的通知,告知已经可以去办理两证。“有动作快的邻居已经将房产证和土地证拿到手了,我们这几天也打算去领。”业主赵女士表示。
针对七彩星城的 “转正”,该项目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2007年8月他们着手办理土地征用手续;2010年11月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2012年年初补缴了70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将土地性质从集体转为国有,又于去年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此批转为国有土地性质的房主大约有2100多户,但是还有约1000户小产权不能“转正”。
据记者了解,目前,七彩星城前期开发的1至11栋都可以领取房产证;后期开发的挑高小户型幸福里在申请办证过程中;但“国学府”5栋楼不符合规定,后期无法“转正”。
南京小产权房未解禁
房地产行业专家李智对记者表示,该项目建设时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开发建设的房源自然也就是小产权房,“国土部2011年4月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已经建好或者已经售出的小产权房,不得办理土地登记,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补办土地审批手续,所以七彩星城如果 转正 ,就涉嫌违规。”
对于外界的质疑,南京国土部门此前回应称,七彩新城的“转正”,是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因此说南京小产权房放开“转正”。已有4个回答
问答 小产权房如何整治 小产权房
政府不是在整治了么已有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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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小产权房如何处理?国家如何清理小产权房? 产权产证
日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关于《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广东将出台一系列新规,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其中,明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原则,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分类提出原则性处理意见,强调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未办理土地登记,当事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按下列情形处理:
① 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予以办理,有关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认定,可依据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相关政策。
② 没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等部门依法作出处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证明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③ 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2、各地应于本意见实施后半年内制定出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法规或改革性文件,牢牢守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条红线,妥善处理行政区域内各类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3、有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手续、但在开发建设中存在违反规划条件、违反土地出让合同、超用地红线、超容积率等问题,不动产所在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证明文件办理不动产登记。
4、因开发建设单位已注销等原因,购房人不能按照双方共同申请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只要文件齐备清晰,购房人可凭购房合同、购房款票据(或证明)、税费凭证等单方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经核实并公告后办理首次、转移等不动产登记。
5、符合交易条件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职工福利房,当事人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区分具体情况办理。
6、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房屋所有权属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不一致的不动产,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继续分别按照原记载的房屋、土地用途进行登记,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已登记的不动产用途。
图片来源于网络
7、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当事人购买已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现土地仍处于抵押状态的,当事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予以办理,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属证书上注明土地抵押状况。
8、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违反《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土地等不动产设立抵押权的,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清偿、置换、完善手续等方式依法处理后,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处理结果依法办理不动产变更、注销等登记手续。
9、《指导意见》颁布实施后3个月内,将原有的房屋、林地、草地、海域等登记簿、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以及有关登记申请、审核等原始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完整同步移交不动产登记机构,确保登记资料的唯一性、统一性、合法性、安全性,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登记档案规范有效管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56号令)实施以后,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承担。
统一登记实施前土地登记、房屋登记分别由国土资源、房屋主管部门负责,由于部门之间登记信息未实现有效共享,加上相关部门在办理登记时未严格审核把关,造成相当数量的历史房屋登记存在房地权利人、权利性质、范围相互矛盾或房屋登记缺乏规划、竣工验收材料、合法的土地权属来源等情况。
这类因原土地、房屋分散登记的弊端带来的遗留问题,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深入推进而集中爆发,且无法延续登记,使登记机构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影响了登记业务开展,也影响了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加紧出台指导广东省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相关工作衔接的文件显得犹为迫切。已有5个回答
问答 如何清理小产权房?住建部怎么处理小产权房? 房屋交易
日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关于《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广东将出台一系列新规,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其中,明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原则,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分类提出原则性处理意见,强调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未办理土地登记,当事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按下列情形处理:
① 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予以办理,有关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认定,可依据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相关政策。
② 没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等部门依法作出处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证明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③ 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2、各地应于本意见实施后半年内制定出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法规或改革性文件,牢牢守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条红线,妥善处理行政区域内各类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3、有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手续、但在开发建设中存在违反规划条件、违反土地出让合同、超用地红线、超容积率等问题,不动产所在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证明文件办理不动产登记。
4、因开发建设单位已注销等原因,购房人不能按照双方共同申请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只要文件齐备清晰,购房人可凭购房合同、购房款票据(或证明)、税费凭证等单方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经核实并公告后办理首次、转移等不动产登记。
5、符合交易条件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职工福利房,当事人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区分具体情况办理。
6、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房屋所有权属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不一致的不动产,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继续分别按照原记载的房屋、土地用途进行登记,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已登记的不动产用途。
图片来源于网络
7、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当事人购买已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现土地仍处于抵押状态的,当事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予以办理,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属证书上注明土地抵押状况。已有4个回答
问答 怎样清理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
小产权因为没有土地出让金。所以不合法。 但是它也是村里批下来的。村政府、镇政府也是政府机关吧。 打击小产权房就是为了保证(市里)的大产权的销量。霸王条款。 其实有很多人去郊区买小产权房是为了图个空气好。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已有5个回答
问答 怎样清理小产权房 产权产证
1、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宅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是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2、小产权房是一个狭义概念,通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长久拥有居住。对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不要去买,这个才是真正的小产权,它不合法随时会被强制拆除。
3、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方案,也叫小产权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是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建勤在2010年9月27日国土资源部召开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工作座谈(培训)会后接受采访时表示的、近期出台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方案已有4个回答
问答 如何清理小产权房 其他
一直以来,由于小产权房价格低廉,所以尽管其产权存在争议,但是仍然购买者众多,而由于小产权房的整治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出台具体的治理办法。据信息时报报道,近日,国家相关部门将对小产权房动刀,其中,国土资源部官员表示,该部已会同北京市国土管理局、怀柔区政府进行调查,并提出四点处理意见。
1、对违法建设立即叫停,责令开发商停止对外销售,并采取停电停水措施。
2、对尚未销售的和2007日以后新建、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并拆除圈建的围墙,对2007日以前销售的已建成房屋,待全国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
3、对已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土地待建的,责令退还土地。
4、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追究开发商、村干部等有关人员的责任。
哪些小产权房会被拆除
一般认为,催生小产权房的主要原因是城市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小产权房比较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价格。很多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而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却无法满足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
全国两会期间,国土部部长表示,开始试点的治理小产权房,将为下一步大规模的清理做准备。试点治理小产权房以及启动全面清理工作都在加紧进行,政策大致方向是先清理在建和未售的、侵占了耕地的,以杜绝小产权房的继续发展,再分情况治理已售的小产权房。
随着小产权房的地价越涨越高,加上建筑成本和人工成本都在,而房价却持续低迷,小产权房的利润空间逐渐被摊薄,加上政策越来越严厉,甚至已经出现了小产权房开发商被送上法庭的事件,现在越来越多的开发商正在退出小产权房开发。
由此可见,小产权房子确实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风险,虽然价位比较低,吸引了更多的网友购买。在这里提醒买房子的网友们,还是尽量不要去购买小产权的房子,毕竟不受到法律保护。已有3个回答
问答 小产权房怎么清理? 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对于非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买受人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使买受人取得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盖章的所谓“产权”或类似的文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将来乡政府或村委会反悔,要收回房屋,买受人只能要求返还房屋价款,无法继续保留房屋。
(二)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买受人如果以预售方式购买小产权房,他对开发商的资信、项目的情况无法真正了解,由于不存在任何政府监管,也没有行政机关对开发商行为进行审查,一旦出现房屋不能按期交付或无法交付的已有1个回答
问答 怎样清理小产权房 其他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即使买受人取得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盖章的所谓产权或类似的文件,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将来乡政府或村委会反悔,要收回房屋,买受人只能要求返还房屋价款,无法继续保留房屋。
(二)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买受人如果以预售方式购买小产权房,他对开发商的资信、项目的情况无法真正了解,由于不存在任何政府监管,也没有行政机关对开发商行为进行审查,一旦出现房屋不能按期交付或无法交付的情况,买受人往往难以追回房款。
(三)质量风险。小产权房的建设可能根本没有经过房屋质量验收等程序,一旦出现房屋质量问题,买受人的利益很难得到维护。
(四)拆迁过程中的风险。小产权房在使用中如果遇到国家征收,买受人很难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如果房屋是第一类小产权房,补偿受益人是农村集体组织;如果是第二类小产权房,因为本身是违章建筑,无法得到任何补偿已有3个回答
问答 已买小产权房会被清理吗?小产权房会被拆除? 其他
提问者如果现在想购买的话,我觉得很难,因为现在已经对现有的在建和未建的小产权房实施禁止开发政策,而且也不会有合法保障;
如果你购买了小产权房的话,国家现在为了民生**为关注的房子的问题,也会拿出相应的相关政策来应对。本人的看法是:国家可能会对其所有的房产土地进行土地交纳使用费用,进行合法合理化布局,因为全国的小产权房现在已经占到了全国的近三分之一量很大,也不要太担心。
说真的,国家哪里有那么的钱来赔款啊,更多的应该是持有该房产所有人对土地进行补缴国有土地使用费才是啊,这样既安抚民心,又增加了一笔不错的政府财政收入,何乐而不为之,你也可以想想就清楚了,希望能够你帮助,谢谢已有3个回答
问答 已买小产权房会被清理吗?小产权房会被拆除? 其他
小产权房怎么处理
一直以来,由于小产权房价格低廉,所以尽管其产权存在争议,但是仍然购买者众多,而由于小产权房的整治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出台具体的治理办法。据信息时报报道,近日,国家相关部门将对小产权房动刀,其中,国土资源部官员表示,该部已会同北京市国土管理局、怀柔区政府进行调查,并提出四点处理意见。
1、对违法建设立即叫停,责令开发商停止对外销售,并采取停电停水措施。
2、对尚未销售的和2007日以后新建、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并拆除圈建的围墙,对2007日以前销售的已建成房屋,待全国小产权房处理政策出台后一并处理。
3、对已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土地待建的,责令退还土地。
4、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追究开发商、村干部等有关人员的责任。
哪些小产权房会被拆除
一般认为,催生小产权房的主要原因是城市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小产权房比较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价格。很多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而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却无法满足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
全国两会期间,国土部部长表示,开始试点的治理小产权房,将为下一步大规模的清理做准备。试点治理小产权房以及启动全面清理工作都在加紧进行,政策大致方向是先清理在建和未售的、侵占了耕地的,以杜绝小产权房的继续发展,再分情况治理已售的小产权房。
随着小产权房的地价越涨越高,加上建筑成本和人工成本都在,而房价却持续低迷,小产权房的利润空间逐渐被摊薄,加上政策越来越严厉,甚至已经出现了小产权房开发商被送上法庭的事件,现在越来越多的开发商正在退出小产权房开发。
由此可见,小产权房子确实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风险,虽然价位比较低,吸引了更多的网友购买。在这里提醒买房子的网友们,还是尽量不要去购买小产权的房子,毕竟不受到法律保护。已有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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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 已售小产权房如何处置?? 小产权房能够买卖吗,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如何维权 产权产证
日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关于《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广东将出台一系列新规,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其中,明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原则,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分类提出原则性处理意见,强调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未办理土地登记,当事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按下列情形处理:
① 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予以办理,有关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认定,可依据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的相关政策。
② 没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的,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管)等部门依法作出处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证明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
③ 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2、各地应于本意见实施后半年内制定出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法规或改革性文件,牢牢守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条红线,妥善处理行政区域内各类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3、有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建设手续、但在开发建设中存在违反规划条件、违反土地出让合同、超用地红线、超容积率等问题,不动产所在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的证明文件办理不动产登记。
4、因开发建设单位已注销等原因,购房人不能按照双方共同申请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只要文件齐备清晰,购房人可凭购房合同、购房款票据(或证明)、税费凭证等单方申请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经核实并公告后办理首次、转移等不动产登记。
5、符合交易条件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职工福利房,当事人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区分具体情况办理。
6、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房屋所有权属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房屋用途和土地用途不一致的不动产,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时,继续分别按照原记载的房屋、土地用途进行登记,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已登记的不动产用途。已有3个回答
问答 什么是小产权房?为什么会有小产权房?怎样区分小产权房? 其他
简单解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如开发商办理合法的立项开发手续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费),由国家发放给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这样的房屋称为大产权房屋。而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也就是说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即小产权房屋。
小产权和大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大产权即完全产权,包括房产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大产权的房屋在进入二级市场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收成。小产权即不完全产权,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权,它与大产权的本质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通俗的解释,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
小产权二手房包括哪些房屋?可以买卖吗?
严格来说,小产权二手房包括:已购公房,乡产房和使用权房。根据这些房屋性质的不同,在房产转让时也会区别对待。“已购公房”,购房人只要补齐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购买房款的1%,就可以等同为商品房上市出售。“乡产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很难改变,很难过渡为完全产权,否则将会动摇国家的土地制度。而对于“使用权”房来说,上市出售则会有一线希望,因为,国家也在一直提倡并做着改革试点的努力。
购买小产权房屋存在哪些风险?
第一,根据北京市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二,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
第三,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根据政策,国家是不予支持消费者购买小产权房屋的,对此,购房者要慎而为之。不要因为省钱,或一味跟随“潮流”而“贪小利、吃大亏”,得不偿失。已有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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