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细则正在制定 知识

    news3647145
    距离4200多万亩集体土地直接入市还剩不到2个月时间,中国证券 报记者了解到,国庆节前,自然资源部在京分两期举办了新修改《土地管理法》专题培训班,培训对象涵盖各省、自治区以及主要地市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处室人员。
  • 资讯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入市 知识

    news3581985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入市,改变了原先建设用地只能用国有土地的格局
  • 资讯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入市 知识

    news3572893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入市,改变了原先建设用地只能用国有土地的格局
  • 资讯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扩大为33个县市区 房价

    news2894401
      据银监会网站消息,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试点范围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国土资源部决定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由原有15个县(市、区)扩大为33个县(市、区)。
  • 问答 什么是农村建设用地 其他

    农村建设用地其实就是指乡村建设用地,比如说乡镇集体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所进行的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而通常农村建设用地也会分为以下这几大类:
    ①宅基地。宅基地其实是农村的农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本集体所有土地,有些宅基地上已经建造了房屋,但有些宅基地上面没有建造房屋,一般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进行市场交易的。
    ②公益性的公共设施用地。这部分的用地主要是指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种公益性设施用地,比如说常见的就是提供教育,医疗,文化或者是娱乐等服务,例如村子里面的学校或者是卫生站等等。
    ③经营性用地。这一部分的用地主要是指那些具有生产性、服务性以及经营性的农村集体用地,也就是说可以利用这种土地来新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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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什么是农村建设用地 全国百科

    baike15521
    农村建设用地,即农村的集体与个人,能在该土地上投资及集资除农业的其它建设,包括农村公益事业用地、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的。建设用地的产权是归集体所有,人民只享有使用权。农村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有诸多的不同,其中农村建设用地即乡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与经营性用地。宅基地是建了房屋、建过房屋以及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没上盖物或不可居住的土地或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
  • 资讯 南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落地 房价

    news3007519
    5月21日,从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国土)获悉,南海*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以下简称“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将落地丹灶镇,力争10月开工建设。
  • 百科 什么是农村建设用地 购房政策

    baike13037
    什么是农村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其实就是指乡村建设用地,比如说乡镇集体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所进行的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
  • 问答 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哪些呢? 其他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宪法》第十条规定,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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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农村建设用地规划与管理 购房政策

    baike38663
    农村建设用地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需要加强规划和管理,以保障农民的利益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农村建设用地的开发和利用也是农民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的重要途径。未来,农村建设用地的开发和利用将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将更加注重创新和科技的应用。
  • 问答 农村建设用地包括什么呢? 其他

    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
    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享有使用权,使用期限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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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不要急于求成 房价

    news3147533
    ​作为建立“租售并举”住房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正在加大探索力度。
  • 问答 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写着使用权类型是划拨,用途:养殖用地。是否属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集资房

    养殖用地属于农用地的一种,不在建设用地范围。。

    全国土地分类标准把全国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土地这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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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中央一号文件: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政策

    news4460300
    文件表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 资讯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建房出租啦 房价

    news2841992
    为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我国将在北上广等13个城市开始试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可以开发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
  • 问答 农村建设用地确权规定是哪些? 其他

    土地确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等,不得遗漏。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三、加快农村地籍调查工作
      各地应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等相关技术规定和标准,充分利用全国土地调查等已有成果,以大比例尺地籍调查成果为基础,查清农村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地类)等,按照统一的宗地编码模式,形成完善的地籍调查成果,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同时,要注意做好变更地籍调查及变更登记,保持地籍成果的现势性。
      凡有条件的地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地籍调查应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坐标并计算宗地面积;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核实并确定权属界线,对界址走向进行详细描述,采用图上量算或数据库计算的方法计算宗地面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图和地籍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牧区等特殊地区在报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地籍图比例尺可以放宽至1:50000。
      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籍调查,应采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坐标和计算宗地面积,宗地图和地籍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使用勘丈法等其他方法已发证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在变更登记时,应采用解析法重新测量并计算宗地面积。
      四、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按照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三类所有权主体,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凡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存在的,土地应确认给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发证到村民小组农民集体;对于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土地权属界线不存在、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应本着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对这部分土地承认现状,明确由村农民集体所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应依法确认给乡(镇)农民集体。
      属于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依法申请登记并持有土地权利证书。对于村民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登记、保管土地权利证书。
      涉及依法“合村并组”的,“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保持不变的,所有权仍然确权给原农民集体;“合村并组”后土地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并得到绝大多数村民认可的,履行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的法定程序后,按照变化后的主体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并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证书上备注各原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
      涉及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原则上应维持原有土地权属不变;依法调整土地的,按照调整协议确定集体土地权利归属,并依法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对于“撤村建居”后,未征收的原集体土地,只调查统计,不登记发证。调查统计时在新建单位名称后载明原农民集体名称。
      在土地登记簿的“权利人”和土地证书的“土地所有权人”一栏,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按“хх组(村、乡)农民集体”填写。
      五、依法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
      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受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委托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没有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乡(镇)政府代管。在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手续时,由农民集体所有权主体代表申请办理。
      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要求和形式,可以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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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什么是农村建设用地 其他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
    《宪法》第十条规定,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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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制度性障碍。 知识

    news3982066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扫除制度性障碍。
  • 百科 农村建设用地的分类、重要及管理 全国百科

    baike37728
    本文详细介绍了农村建设用地的分类和用途,强调了农村建设用地在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性,并探讨了农村建设用地的管理和保护。
  • 资讯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楼市影响究竟有多大? 房价

    news3233686
    【河源吉屋房产资讯】12月23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以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进行。 此次草案主要修改完善了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强化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