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注意事项?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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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租借在当今社会很常见,可是有些人却由于不懂而上圈套或者花了冤枉钱,其实提早了解房子租借的一些常识,不仅对租借方有协助,对承租方也是很重要的,这个时分知道房子租借合同范本及注意事项才是租房的根底,看看小编的介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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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租借在当今社会很常见,可是有些人却由于不懂而上圈套或者花了冤枉钱,其实提早了解房子租借的一些常识,不仅对租借方有协助,对承租方也是很重要的,这个时分知道房子租借合同范本及注意事项才是租房的根底,看看小编的介绍吧。 房子租借合同范本? 房子租借合同范本,其依据是房子租借合同相关法律规定,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子基本情况、租借期限、租金、押金、房子维护、合同免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 房
  • 资讯 如何写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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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写房屋租赁合同?小编*做了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的样本,希望能能够帮助到您!
  • 问答 怎么写房屋租赁合同? 门面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怎么写? 买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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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释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装饰装修费处理

    ——合肥铁欣运输贸易有限公司诉安徽金柱经贸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导读】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承租人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一方面可能对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造成侵害;另一方面也可能因装饰装修物在租赁房屋上的固定,而产生不动产的添附问题。相应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一大难点是,当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解除、履行期间届满后,装饰装修物如何处理的问题。该案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对装饰装修的处理,这类案件横跨债权和物权两大领域,关涉添附制度、不当得利等民法理论,在理论界及审判实务界均引起高度关注。

    【案情简介】

    原告: 合肥铁欣运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欣公司”)

    被告: 安徽金柱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柱公司”)

    原、被告双方于2002年8月1日签订了《安徽省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主要约定如下:原告(反诉被告)铁欣公司将座落于明光路366号的聚宾楼出租给被告(反诉原告)金柱公司用于开展餐饮、住宿、沐浴经营活动,租赁期为2002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月租金6,800元;其中第八条第二项约定租赁期间,如因市政建设或拆迁,该合同自行解除;第十条第四项约定承租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固定资产为出租方所有;第五项约定装修期为协议签订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承租期从协议签订之日起第四个月起计算。合同签订后,金柱公司将聚宾楼更名为金柱宾馆,并进行了第一次装修;履行至2010年3月金柱公司又对宾馆进行了第二次装修,并实际支付装修款4,000,000元。2008年8月2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与上海铁路局签订了合肥南站地区搬迁改造协议,确认通过土地置换方式对合肥南站地区实施搬迁。2010年10月28日合肥市瑶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瑶发改统(2010)57号文件对铁路南站搬迁改造项目立项进行了批复。2010年12月1日合肥市瑶海区住房和建设局瑶建(2010)38号文件发布了同意房屋拆迁的批复并于同日给瑶海区车站街道办事处和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颁发了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拆迁许可证上标明的拆迁红线图,金柱宾馆(原聚宾楼)在拆迁范围内。2011年2月15日铁欣公司向金柱公司发送通知,告知其租赁的房屋即金柱宾馆在合肥南站区域改造拆迁范围内,通知金柱公司于4月15日前搬迁。金柱公司副总经理王建国于次日签收。2011年8月29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与上海铁路局又签订了合肥南站地区搬迁改造补充协议对于搬迁地块内房屋腾空、交付与过渡,合肥南站地区铁路多、集经门面房与商业经营用房安置,无偿提供部分多经企业40亩迁建用地等五项事宜作出约定,并约定在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腾空搬迁地块内的铁路多、集经企业门面用房、商业经营用房、单身公寓和活动室,交付给合肥市人民政府。2011年9月8日铁欣公司向金柱公司发送通知,通知其于2011年9月15日清空出租房交铁欣公司,否则16日停水、电,后果自负,金柱公司王建国于同日签收。2011年10月13日铁欣公司按照拆迁人要求将户号为5560水表销户。因金柱公司一直未按要求搬迁,铁欣公司于2012年4月17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与金柱公司2002年8月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自行解除,并判令金柱公司将承租的房屋返还给铁欣公司。金柱公司收到诉状后于2012年5月16日提交反诉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铁欣公司补偿金柱公司损失,包括自建房屋损失、宾馆装修损失、宾馆设备损失、停水造成的损失、18个月停业损失五项共计13,979,275元。第二次开庭时,金柱公司撤回要求铁欣公司赔偿自建房屋损失3,750,000元、宾馆设备损失2,967,200元、停产停业损失1,798,830元的诉请。

    【裁判结果】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1、原、被告双方2002年8月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否解除?2、被告(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关于争议焦点1,原、被告双方2002年8月1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否解除的问题。原、被告双方于2002年8月1日签订的《安徽省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依法保护。其中第八条第二项将“市政建设或拆迁”约定为该合同自行解除的条件。依据2008年8月2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与上海铁路局签订的合肥南站地区搬迁改造协议、2010年10月28日合肥市瑶海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瑶发改统(2010)57号文件对铁路南站搬迁改造项目立项的批复、2010年12月1日合肥市瑶海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同意房屋拆迁的批复、拆迁许可证及拆迁许可证上标明的拆迁红线图,金柱宾馆(原聚宾楼)在拆迁范围内,即双方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已成就。铁欣公司于2012年2月15日向金柱公司发送了搬迁通知,金柱公司于次日收到后在合理期限内并未提出异议。金柱公司认为是铁欣公司单方面要求解除涉案合同缺少事实与法律依据的辩解,本院不予采纳。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涉案合同应于2011年2月16日自行解除,金柱公司应当将承租铁欣公司的房屋恢复原状返还给铁欣公司。

    关于争议焦点2,被告(反诉原告)的反诉请求能否得到支持的问题。一是宾馆装修损失。在租赁期内,金柱公司分别进行了两次装修。第二次装修时间为2010年3月至5月,装修合同约定工程包干价5,000,000元。金柱公司于2010年5月28日向装修公司支付了装修工程款4,000,000元。对于该次装修,铁欣公司认为金柱公司对宾馆进行装修前未经过其同意,属于擅自装修,发生费用应由金柱公司自行承担。本院认为,本案合同租期长达15年,金柱宾馆第一次装修与第二次装修时间间隔8年,内部装修及添附物必然老化,金柱公司为了经营需要进行第二次装修符合常理,且涉案合同并没有禁止金柱公司在经营期间对宾馆进行装修,而铁欣公司在该次装修期间和之后合理期限内亦未提出异议,应视为其已同意金柱宾馆的此次装修。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精神,剩余租赁期内的装修残值损失,双方应按公平原则分担。金柱公司2010年第二次装修实际支付费用为4,000,000元,剩余租赁期内的装修应按装修时间至合同期满时间逐年分担从而计算出残值,即4,000,000/(2017-2010)×(2017-2012)=2,857,142.86元。综合本案情况,铁欣公司应补偿金柱公司装修款1,800,000元。至于金柱公司所称,其还剩余1,000,000元余款没有交付装修公司,由于现阶段证据不足,故其可待该款实际发生时另行主张。二是停水造成损失。由于合同解除时间是2011年2月16日,且铁欣公司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已于2011年2月15日和2011年9月8日两次履行了通知义务,并给予金柱公司合理的搬迁时间,金柱公司也于2011年2月16日和2011年9月8日分别签收了通知,但至今仍拒不搬迁。在此情况下,铁欣公司按照瑶海区办事处和瑶海区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的要求于2011年10月13日办理了相关的水表销户手续。以上事实表明,销户停水造成的损失系因金柱公司拒不履行搬迁义务所致,该部分的损失本院不予支持。

    第二次开庭时,金柱公司向法庭提交了撤回要求铁欣公司赔偿自建房屋损失、宾馆设备损失、停产停业损失三项诉请。本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依法予以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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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北京房屋**合同?内容有些什么呢? 北京楼市

    《北京市房屋**合同》供房屋承**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不适用于执行**规定**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关系,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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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个人租赁房屋合同范本谁有呢? 买房合同

    个人租房协议书范本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地址: 。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七、其他说明:水电数字由甲乙双方与其他承租方平均分配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________,水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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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怎么写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填写 买房合同


    赶紧看看
    海口一租户往三部门跑10趟才备齐材料,到派出所拿号后被告知还得等半个月;赶紧看看下面这条消息

    海口市居住证申领工作从5月启动以来,不少居民反映居住证申领程序繁琐,需要准备的材料太多,也有很多居民表示办证难,往往好几个部门来回跑还是办不下来。就此,海口市公安局推出相关便民措施,简化办理居住证手续。就群众反映办居住证难的问题,海口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苏德春介绍,由于办理海口居住证措施刚刚实施,在办理过程当中,有些办证民警对办理居住证相关规定理解上有误差,给办证人带来不便。为此,海口市公安局日前推出相关便民措施,简化居民办证手续。





    ●“一表通”让群众不再来回跑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各派出所日前已向全市居(村)委会下发“海口市社区家庭居住证明表”,申请人填写居住证明表经社区同意后,将该表交到派出所。申请人在这张表上将申报的条件要求全部填写完,派出所按该表内容录入系统即可办证,此举将大大方便群众办证,少让群众来回跑。




    无需提交房产证明就可办居住证
    ●问题:申领人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解答:非海口户籍公民到本市居住并在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可以按规定申领居住证。

    ●问题:夫妻一方有劳动合同,共同居住的,双方都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解答:可以。需要居(村)委会出具夫妻二人居住证明。

    ●问题:申领人现在住的房子是别人抵押给他(她)的,现在人找不到又没有任何材料证明房子的所属权,能办证吗?需要什么材料?

    解答:可以办理。抵押房子应提交抵押手续,确没有材料的,由本人书面说明情况,居(村)委会出具居住证明。

    这就意味着,办理居住证将不再需要提供房东房产证。

    ●问题:可以到工作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吗?

    解答:不可以。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申领。

    ●问题:频繁变动居住地址的非海口户籍公民,应如何计算居住时间?

    解答: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为:已居住海口市但尚未申领居住证并频繁变动居住地址的,以在海口市实际居住的时间为准,居住时间即为多个居住地址居住时间的总和。到各个居住地出具具体居住时间证明。按照规定,居住地址、工作单位、就读**等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第二种为:拿到居住证以后频繁变动居住地址的,及时到新的居住地派出所和社区居(村)委会登记变更居住信息即可。



    办居住证无需提交租赁证
    ●问题:自建房承租,但是房子没有土地证,租房人办居住证要什么材料?

    解答: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地址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等。因此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交房屋出租人和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地址证明。

    这就意味着,办理居住证将不再需要提供租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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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交易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
    使用须知
    1.本合同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转租。
    2.合同签定前,转租当事人须认真审查对方有关身份证件或法人证件;
    转租人应向受转租人出具公有房屋租赁合同或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转租当事人认真协商后签定本合同。填写时应字迹清楚;空格部分若不填写内容,应用/划掉。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不得任意涂改。
    4.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转租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转租登记备案手续。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天津市房屋转租合同
    转租当事人:
    转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受转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情况
    1-1该房屋原出租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转租应当征得原出租人同意。未征得原出租人书面同意的,本合同无效。
    1-2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该转租房屋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产别____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平房/多层/高层/写字楼),设计用途____________。
    1-3__房屋交付时装修、家具、设备情况,返还时状态及违约责任(见附件一)。
    第二条____租赁用途
    2-1__乙方所承租房屋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住/商业服务业/办公/工业/仓库/其他约定)。
    2-2__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乙方改变房屋用途的,应当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条________转租期限和交付日期
    3-1__房屋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转租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日止。
    3-2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前,将转租的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乙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________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自应交付房屋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每日____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超过应交付日期______个月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甲方一次(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www.diyifanwen.com,请保留此标记。)性支付______元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__租赁期届满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期返还。甲方要求返还房屋,乙方逾期返还的,自转租期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乙方除支付租金外,还应按每日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____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双方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________元
    (人民币);
    2、按使用面积计算租金,每平方米(月租金、日租金)为________元
    (人民币);
    3、按套计算租金,每套(月租金、日租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
    4-2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支付租金。
    1、按月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季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按年支付租金,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按下述第__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除应支付拖欠租金外,还应自应交租金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__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个月及其以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支付累计拖欠租金外,还应自解除合同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拖欠租金之日止,按每日____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押金和其他费用
    5-1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为____元。
    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5-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由______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______承担。
    第六条房屋使用和维修
    6-1在转租期内,甲方应保证转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2转租期间,乙方拆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得甲方和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见附件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给予修复,并赔偿损失。
    6-3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
    1、甲方负责转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负责承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以协助。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提前解除合同
    7-1转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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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租赁合同 其他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
    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
    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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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签,签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什么? 房屋交易

    这个真没有办法,只能够尽量和你朋友协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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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 买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出租房屋座落在 。产别: 。
    2、该出租房屋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该出租房屋不得设定抵押。
    3、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出租房屋的权属状况、装饰等情况。乙方对甲方上述出租房屋具体情况充分了解,自愿承租该房屋。第二条:对乙方承租房屋的使用用途、期限、租金、及租金交付情况的约定如下:
    1、租赁期限自 止。
    2、该房屋第一年( )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第二年( )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第三次为半年( )租金为 元整,大写 。
    3、乙方在前一期交付租金使用期满前15天内向甲方交付下一期租金。
    4、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发生的水、电、视听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三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或擅自调换给他人使用。第四条: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买权。第五条:租赁期间,如该房屋被征用或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乙方应无条件退还房屋,甲方向乙方退还预收的租金。第六条: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界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第七条:若由于管理原因造成员工吵架等事情与甲方无关,若由于房屋构造原因造成漏水等问题由甲方解决。第八条: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室内物品清空等前期工作,并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房屋交付。第九条: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第十一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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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租赁中介合同 房屋交易

    从你的问题看出房东并未授权房产经纪机构(中介)或者承租人将房屋出租或者转租的权利,那么此合同显属无权处分(前承租人或者房产经纪机构以自己名义)或者属无权代理(前承租人或者房产经纪机构以房东名义),不论为何者,合同效力待定,如果事后出租人(房东)拒绝接受你所签订的合同,合同则无效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同时你在订立合同时有明显过失(照社会一般人群的认识标准理应知道房屋出租应当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为之),利益将不被保护,可能面临扫地出门的结果且任何人无须对你进行补偿或者赔偿。
    从合同法分则来分析: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房东)可以解除前一租赁合同,进而导致你签订的合同无归于无效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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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北京房屋拆迁改造 北京楼市

    好象是有,我家这边拆迁,户口在这里的话每个人还要给几万的,不在就没有了,我同学家拆迁是按人口分房子,因为这个她很早就领结婚证了,综上所述,应该不是分钱就是多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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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北京房屋拆迁改造 北京楼市

    地段地区不同,得到的补偿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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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北京房屋限购政策会放松吗 北京房屋限购政策是什么 政策法规

    2011年6月21日新京报报道 有媒体报道称,地方政府迫于财政压力频频试探楼市限购政策,并称目前北京正在研究北京房屋限购政策调整的办法,并有消息称,有望在今年年底前放松对高端项目的限购。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6月20日明确表示,该传言不实。北京市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制定的包括限购在内的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目前限购政策是决不会放松的。
    早前就有媒体报道“北京市正在研究放宽限购政策,拟放宽对高端项目的限购”的消息。昨天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住建委负责人,该负责人明确表示:北京市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制定的包括限购在内的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确保实现房价控制目标,限购政策决不会放松,目前也没有调整的安排,更不会按照房屋档次、价格区别对待。目前坊间所谓的北京放松调控的传言不实。
    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也认为,对于高端市场的调控,北京是绝对不会放松的。因为政府要对市场预期进行好的引导,而高端住宅是引导市场预期的一个重要领域。
    与此同时,对于媒体报道的地方政府试探限购政策调整的原因是迫于财政压力,陈志认为,经济增速放缓是政府的主动行为,“今年在调结构的过程中,地方财政可能会出现减收,经济增速出现放缓,这都是主动调整的结果。所以不存在迫于财政压力的问题。”
    他表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调控目标、调控力度、方向把握,都是中央决定的,不是地方政府能定的,所以地方政府也不能自己放松调控的力度。
    据链家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张月介绍,今年1至5月,北京新房住宅的成交量施工高于供应量,而这一情况在6月份却发生了逆转,开发商一改前5月慎重推盘的做法,在6月中旬出现井喷推盘现象。6月上、中旬北京新房期房住宅供应达到6007套,而新房住宅成交仅为4894套。同时,昨天北京市可售新房住宅存量达到10.7万套,这是6个月以来新房存量的**高值。
    北京**严“限购令”出台后,很多外籍人士因在京交社保或纳税不足五年,暂时不具备购房资格,部分人为了购房虚构材料骗购;还有部分家庭已经拥有2套以上房屋,还提供虚假资料,试图买多套房。根据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外籍人士与本地人一样具备同等购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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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填?填写房屋租赁合同内容要注意什么? 其他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因此,起草租赁合同应当注意一下几点问题:一,要明确所要承租的房屋的具体地址,面积等信息,带家具的要写清楚房屋中都附带什么家具,比较多的话可在合同后面附注。
    二,租赁期限要写清楚,如果未约定租赁期限的话,则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三,租金及支付方式要明确具体,以免产生纠纷。四,出租期内,所产生的水、电、天然气、物业等费用,要明确由谁负责缴纳。如果需要装修的话,一定要约定装修条款;如果需要转租,要约定转租条款。律师提醒大家,起草合同是需要专业知识的,一份合同不可能涵盖所有的情况,因此,应当尽量委托具有相关经验的律师来进行起草,这样才能发挥出一份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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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单位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买房合同

    很多在外打拼的人,想要在这个城市安顿下来,首先就是要找到住的地方,但是很多人在这过程中就碰到很多问题,比如被中介骗钱了、跟房东只是口头说要租房,给了订金,但是后来房东找不到了等等,其实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是因为你没有跟对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导致上当受骗。今天小编跟大家分享下房租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签订过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每年——月 15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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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简单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介绍,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因此大家在租赁房屋过程中是一定需要签订的,这样才能保护你的权益不受伤害。如果对方的房屋没有所有权合法凭证的、或者是违法建筑都不要租用,必须要了解所有情况后才决定是否要租用,以免上当受骗,严重时还会危险到你个人的身体以及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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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 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房屋交易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5、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8、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们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常见房产租赁问答



    一、占用房屋一方当事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支付标准如何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对于房屋使用费的标准,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同时还可以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1)房屋是否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如是否存在断水断电等影响当事人正常使用的情形;



    (2)当事人是否已经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了房屋,如合同虽然无效,但当事人已经按照约定用途在租赁房屋从事经营行为;



    (3)对于合同无效双方各自过错程度。



    二、当事人对于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应当如何处理?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之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的,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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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租赁合同 如何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到房产局备案 买房合同

    京再出新规,今后中介无论是发布出售或是出租房源,都须经南京市网上房地产监管平台核验。同时和买房一样,租房合同也要网签备案!记者2月27日从南京市房产局了解,近日他们已向南京各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源发布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通知》,一并公布的还有出租和出售房源网上核验发布规则,买房租房以后更安全!



    和售房一样!租房合同网签备案!

    在南京,通过中介买卖二手房,交易环节必过的一关就是“网签”。交易备案、双方公开透明,房子的信息更真实,也防止出现“一房多卖”。

    以后租房合同也要网签。此次通知提出,南京要实施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和登记备案制度。经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登录监管平台,采用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合同网签。

    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在签订租赁网签合同三十日内,应通过网上登记备案系统受出租人、承租人委托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中介发布房源之前须申请房源核验

    买卖二手房或者租房,**害怕的莫过于遇到黑心中介,遭受到虚假租房的相关信息。

    通知中提出,南京实施房源核验制度。不论是出售,还是出租,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发布房源前,应当依委托事项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源核验,核验通道为南京市网上房地产监管平台,应如实录入相关信息,上传房屋委托合同、房屋权属证明以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屋图片等资料,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内容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在监管平台、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应当一致。

    房地产经纪机构按规定申请房源核验通过,取得房源唯一二维码后可通过监管平台或其他渠道对外发布,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编号应当与房源核验二维码关联,确保真实房源、真实委托。

    不得发布不符合**小出租面积的房源

    根据《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规定,原则上,出租房间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每个出租房间居住成年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此次随通知一起公布的出租房源网上核验发布规则也明确,经济机构应避免发布关于非家庭关系共同居住于同一间房内的房源,改变房屋原有结构人为分割出租的房源,以及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单间居住人数超过2名成年人的房源。

    经纪机构不得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存在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房屋以及不符合**小出租面积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擅自发布房源信息将依规处罚

    南京市、区房产主管部门也将切实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对这八大行为重点检查。

    分别是:

    (1)未在经营场所在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文件、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

    (2)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

    (3)未将房屋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信息及时告知购房人;

    (4)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

    (5)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6)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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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如何到房产局备案 装饰设计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6月30日宣布: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上海将于今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国有土地上的住房租赁活动,均应按规定进行合同网签备案。






    截至当天16时,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网页首页显示:今日房源45879套,其中,内环内房源有12965套,内外环间房源有17538套,外环外房源有15376套。用户可以根据小区名称或地址搜索租赁房源,点击具体房源,即可获悉租金、户型、面积等详细信息,以及多张房源内外的图片。



    试运行阶段,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具有房源发布、实名认证、合同网签等基本功能,同时引入金融、法律、租金查询等部分公益服务项目。今后,将按照“开放、共享”的原则,分步实施、逐步完善。





    政策简单来说

    就是说以后,出租房屋要去房屋租赁中心网签。网签,就是把你的出租合同,上传到房管所的网络上。



    原先是怎样的呢?就是你从中介那租的房子,你们在中介那里签个租房合同,付点中介费,或者私下找的房东签合同,直接给房东付房租。租赁合同不会传到房屋管理部门的网络里。



    而现在,按政策规定,以后不网签租赁合同的,不能做如下事:



    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积分

    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人户分离:上**要)

    申请随迁子女义务教育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

    各类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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