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 申请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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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9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航空基地、沣东新城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受理。在此之前已受理的,仍按原标准、原程序进行审核。
  • 问答 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什么? 保障住房

    申请人该准备哪些材料?

    ①申请人填写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②申请人及配偶的无房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

    ③家庭户口簿、购房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④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或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

    ⑤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配偶离异去世证明及市住房保障中心或房管局认为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书面证明材料及需提供的复印件,均要求选用A4纸张,复印件与原件登载内容应完全相符。

    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

      [第一步] 申请

    时间:1月21日至25日。

    属于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驻XX单位(含已改制企业,以下简称“市直”)职工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请,审查认证资格后统一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

    属于XX区单位职工和其他居民中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辖区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申请,审查认证资格后统一报区房管局审核。

    申请人夫妇双方有一人属市直职工的,原则上该家庭应在市直统一办理申请。


    工作人员提醒小金,申请经济适用房,一定要准备好下列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填写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表格可登录XX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 www.ytzzfdc.gov.cn下载或到本单位和街道办事处领取)。

    ②申请人及配偶的无房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

    ③家庭户口簿、购房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核对原件,交复印件)。

    ④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由所在单位或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

    ⑤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配偶离异去世证明及市住房保障中心或XX区房管局认为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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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经济适用房能否买卖?经济适用房买卖是否有效? 房屋交易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谢谢分享 希望能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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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保障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出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利用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回购,回购价按原出售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5年内,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变动房屋产权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条件,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原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以下手续,可上市交易: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包括土地收益价款、相关税费及房屋差价等)。
    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差价的80%计算;依法办理相关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并在其房地产权属证书上注销原经济适用住房注记,取得房屋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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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经济适用房如何买卖?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 房屋交易


    2009年5月,姚某将其所有的经济适用房(姚某于2009年4月进行产权登记)出售给张某,约定于2014年4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随后张某付清房款并装修入住。双方因故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14年1月,朱某与姚某、刘某民间借贷一案中,法院依朱某诉讼保全申请,查封了姚某名下该房屋。在执行中,张某提出执行异议,称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并已按约支付房屋对价且实际占有,应排除执行。朱某认为,张某与姚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了国家关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规定,应属无效合同;且房屋仍登记在姚某名下,尚未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该房屋仍属姚某的可供执行财产,要求继续执行该房屋。

    该案争议焦点是张某与姚某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否因违反了经济适用房在规定期限内不得买卖的规定而归于无效?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经济适用房作为列入国家计划,由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保本微利价出售的住房,是国家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出的政策性安排,属于政策性保障住房。2007年建设部等国家部委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30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但“上市交易”不仅仅是指出让人与受让人达成经济适用房买卖的合意,还应当包含物权变动的履行。

    法官说法

    对经济适用房的买卖,并不绝对禁止出让人在取得经济适用房所有权5年内作出出让的意思表示,但限制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予以判定。

    1、当事人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约定五年内过户、交易的,该约定违反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30条的禁止性规定,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认定无效。

    2、当事人签订的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约定五年后过户、交易的,该约定属附期限的约定,且并不违反经济适用房的交易保护期限,应当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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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什么意思?经济适用房能否买卖 其他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区别:

    一、产权和用途不同

    经济适用房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要上市交易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只能用来自住,不能出租或者借给他人,不能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如果房主之后又购买其他住房,已购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就会被政府收回。

    商品房的购房人取得的是完全产权,可以自由进行上市交易,可用于自住、出租或出借,可从事居住以外的其他活动。在符合限购政策的情况下,房主可以同时拥有不止一套的商品房房屋产权。

    二、购买条件和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享受政府优惠,其购买对象是特定的,只供给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因而要实行申请审批制度。

    不考虑限购政策的情况下,商品房购买对象和条件不受限制。

    三、建设标准与定价政策不同

    经济适用房兼具经济性和适用性,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都是由政府限定的,价格要低于市场价,政府依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使低收入的家庭得到住房保障。其适用性则体现在要有必需的生活功能,能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需要,且建设标准因地制宜。

    商品房的建设标准和销售价格不是由政府来限定的,而是分别由开发商和市场经济决定的,虽然商品房的价格更高,但实用性、装饰性与设计感是要更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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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可以买卖吗?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其他

    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合同是否有效应参照以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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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其他

    对于已经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30平方米的房子,原购房价格为200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0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000乘以30再乘以10%的方法计算,补交9000元的综合地价款。但需要提醒的是,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对于尚未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如一套面积为30平方米的房子,原够房价为2000元/平方米,在居住未满的五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000元/平方米或低于2000元/平方米的价格,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与居住满五年出售的情况不同,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两种情况的出售人都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而对于是否居住满五年的界定,根据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改善一般居民居住条件而推出的,购买应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如果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的,就不能享有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即使买了也很难办理到房产证。现实中因此带来的纠纷也很多,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相关政策规定,必要时应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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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经济适用房买卖吗?经济适用房买卖自由吗? 保障住房

    现在二手房市场上在售的经济适用房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买卖的,但是经济适用房要满5年才能自由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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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请问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买房合同

    经济适用房转让协议必须在取得完全产权后才能有效。
    《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三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四是明确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办法》还规定,已经购买经济使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价格及合同约定回购。享受过福利分房退回房屋前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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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可以买卖吗?经济适用房买卖有哪些限制? 其他

      目前,在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1.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价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
      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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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可以买卖么?请问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房屋交易

    第一.如果你能把握住你朋友的话,你可以用他的购房指标购买.然后等下房本之后再过户到你的身上.
    第三.按照现在的规定.过户到你名下.你能够把它卖了再买别的房.但是据说北京市政府要出台一个关系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就是只能政府回购,就是说你要卖的话必须由政府是第一购买人.
    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你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你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
    5年之外的话.你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
    5年之内税费:
    营业税:5.5%(卖方缴纳)
    个人所得税:1%(卖方缴纳)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现在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
    PS: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
    5年之外税费: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总房款的10%
    所以如果你没有经济适用房资格表的话.你就要等到5年之后再过户了.我建议你等下了房本就去办个公证去.这样保险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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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经济适用房买卖 保障住房

    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是不能交易的,满五年交易的是需要交一个10%的综合地价款,10%是有一个地区指导价的,并不是指房价的10%。楼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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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经济适用房买卖 保障住房

    楼主你好: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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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经济适用房买卖 房屋交易

    经济适用房买卖如下:
    ①一般的经济适用房在取得入住资格之后,在入住未满5年的情况下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
    ②经济适用房入住的时间超过5年之后,入住者是需要补交自己的土地出让金,这样才可以把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然后才可以进行合法的销售。
    ③如果经济适用房入住的时间未满5年,且买卖双方已经擅自签订了买卖的合同,那此时的交易合同是属于无效合同,并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以上其实就是关于经济适用房买卖的相关政策,严格的来说,经济适用房算是一种保障性住房。如果想要交易二手经济适用房通常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住满5年,而另外一种则是未住满5年。即便是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也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这样才可以进行自由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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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经济适用房买卖 购房流程

    baike13514
    经济适用房买卖在取得入住资格之后,在入住未满5年的情况下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
  • 问答 经济适用房买卖 其他

    申请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商业网点建设费以及契税,减半征收水电增容费等各种税费。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另外,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费只限于1%~3%,市场利润被限在3%以下。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具体步骤因每地都不一样,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京政办发〔1999〕4号文件,开发建设单位预售经济适用房应当到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限价的政策,开发建设单位只可在最高限价以内调整不同楼层和朝向房屋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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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经济适用房可以自由买卖吗?什么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其他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后能自由买卖。

    房主可以在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自己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就可以实现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

    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1、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2、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的有关规定;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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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答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如何的? 其他

    经济适用房买卖**新政策: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4、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

    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

    1、 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

    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 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

    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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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讯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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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的流逝,转眼2019年了,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出台了哪些新政呢?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有出现了哪些限制呢?吉屋网为大家详细的说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