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地源向法院申请 强制天津滨海投资履行付款义务

来源:观点地产网   2021-01-25 15:43:00

1月25日,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下属天津天地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天地源”)于2021年1月22日收到了《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去年上半年,天津天地源就与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滨海投资”)合作终止协议履行一案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去年9月天地源披露,经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法院主持调解并确认,天津天地源与天津滨海投资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收到《民事调解书》。

天地源称,天津滨海投资在约定期限内未履行《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天津天地源多次敦促并致发律师函催告,但天津滨海投资仍未履行。因天津滨海投资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天津天地源根据《民事调解书》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向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得受理。

申请内容包括,请求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给付本金4500万元,自2018年5月31日起至2020年8月3日止利息共计439.51万元,诉讼费14.32万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担保费3.6万元,以上共计4957.93万元;被申请人向申请人给付450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72.19万元。其它还包括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

对此,天地源在公告中表示,若通过强制执行收回上述款项,将会冲减前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数据以公司年度审计会计机构确认为准。本次强制执行申请对公司损益的*终影响由强制执行结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