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公积金调整,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80万元

来源:吉屋房产热点   作者:吉屋网头条   2024-03-27 09:39:35

2024年3月25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官网发布《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高于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计的倍数

调整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高于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计的10倍。

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高于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合计的20倍。

调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调整前:贷款额度为双职工最高60万元,单职工最高50万元。

调整后:贷款额度为双职工最高80万元,单职工最高60万元。

落实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生育二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我州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10%,生育三孩及多子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我州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20%。

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含)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可参照执行。

以上三条调整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原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未调整的继续执行,有调整的以本次调整为准。

二、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调整缴存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调整前: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提取,应提供提取申请人和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缴存地的无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调整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提取申请人和配偶无房证明。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调整“按月冲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调整前:在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且选择“按月冲还贷”的借款人。

调整后:在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按月冲还贷”提取业务。

增加购建自住住房后续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购建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未达购房支出总额的,可继续提取,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实际购房总额。

增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纳入西双版纳州行政区域内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范围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子女,可以提取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提取总额不超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项目中的个人实际出资费用。

调整优化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原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执行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未调整的继续执行,有调整的以本次调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