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南拟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

来源:吉屋房产热点   2024-04-28 20:34:07

2024年4月25日,微信公众号“陇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发文《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试行)的通知》,将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金额,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

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甘建金〔2023〕24号)关于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向多子女家庭适度倾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现就我市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多子女家庭的认定

1.同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现有子女数至少有一个未成年,且未满18周岁)的多子女家庭。根据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认定。

2.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家庭,承担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根据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等可证明子女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认定。

3.收养未成年子女且子女数为两个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根据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收养登记证明材料认定。

二、具体优惠政策

(一)提高租房提取金额

多子女家庭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武都区年提取额提高到20000元,其他各县年提取额提高到17000元,可按月、按季、按年提取。

多子女家庭租赁住房,除业务办理正常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外,需提供多子女家庭证明材料为: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或合法收养文件三项中的一项。

(二)提高公积金贷款比例

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我市高层次人才和基层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不叠加享受。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陇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本通知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