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买房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产税费 >详情

对土地增值税有点小疑惑,有人出来解答下吗?

141****4529 | 2012-09-04 17:05:38

已有2个回答

  • 146****9296

    有些东西不懂还好些吧!

    查看全文↓ 2012-09-04 17:05:52
  • 142****4472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查看全文↓ 2012-09-04 17:05:48
重庆买房交流群-15群(439)

相关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全部3个回答>
  • 土地增值税一般是在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或附着物后,取得了收入然后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应税税率。土地增值税的特点有:1、按次征收一般在房产转让时会征收土地增值税,每发生一次转让行为,就会征收一次土地增值税,每次的征税额都是根据转让房产获得收入金额作为计税依据的。2、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产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的,以销售对象的收入扣除掉法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来计算,和普通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不同的。3、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超率累进税率,是按照分级累进的原则计税的,增值率越高税率就越高,增值率越低税率就越低。4、征税面广只要是在我国转让房产取得收入,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有义务缴纳土地增值税。

  •        土地增值税又称反房地产暴利税,是一种当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取得收入后需要缴纳的税费。不包括继承,赠与等行为无偿转让的房产。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实行四级累进税制。累进税制的意思就是,基数不同,缴纳的税率也不同。扣除的项目金额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即开发商竞标土地所花费的资金。取得土地使用权未付款或者提供支付了却不能提供凭据的都不能扣除取得土地时候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第二是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第三是其他项目金额,主要是在转让环节中的税金交易费等。  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市场是一个很重要的税种。在购买房屋前一定要计算好应缴纳的税额,按照政策规定缴纳。

  • 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例如增值额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税率为60%。

  • 土地增值税(出让方):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