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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房屋漏水让我家墙壁发霉脱漏了,找上面的人说是租的房,我现在应该找谁赔偿我的损失?

157****9392 | 2012-09-17 16:46:33

已有2个回答

  • 158****9881

    你可以直接找房主索赔,因为房主拥有房屋的产权,房子出了问题,房主为第一责任人。如果房屋漏水是由于承租人在租用期间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动等原因造成的,或者房主与租客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将维修责任委托给了承租人,那么房主可以在承担维修责任、赔偿损失后,再向承租人追偿。

    查看全文↓ 2012-09-17 16:48:08
  • 149****6601

    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你可以直接找房东,房东会让租客出钱的。

    查看全文↓ 2012-09-17 16:4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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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这个公共无维修基金和物业费是必须要缴纳的,否则物业肯定是不给修的,办法就是您吧公共维修基金补交上,否则就只能是您自己找一个装修的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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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低保修期限分别是:屋面漏水,保修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保修1年;供热或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1个采暖和供冷期;卫生洁具保修1年;灯具、电器开关保修6个月。保修期从房地产开发商将竣工并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范围之内的非人为损坏,由房地产开发商免费维修,因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保修单位进行维修时导致房屋的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购买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2.楼上业主的原因导致漏水,由楼上业主承担责任  《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因此,如果是楼上住户在装修时破坏了水管等原因导致漏水,楼上住户应维修并对楼下住户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不动产权利人”不仅仅是楼上房屋的所有权人,还包括使用权人。《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因为租客原因导致房屋漏水,业主虽然并非侵权人,但作为不动产的所有人,对于因其房屋漏水对其他住户造成的损失仍应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亦可向租户追偿。  3.物业公司未履行管理义务,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物业公司发现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时,应当通知行为人立即停止并改正;行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应当及时报请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如果业主遇到了此类问题,应首先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就应该为受到损失的业主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义务,则不承担责任。毕竟在此类事情上,物业的作用主要是在业主之间进行协调。  此外,如果在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范围内,即大厦和小区的公共区域和共用设施设备发生问题导致业主遭受“水灾”,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物业公司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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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在装修期间装修公司导致的你就可以找装修公司赔偿,如果是因为自然因素导致的那就只有自己出钱了。

  • 就找物管,要求他们解决,物管协调不成,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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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上漏水不是人为的。要楼上重新做防水,工程量大、时间长对楼上住户的生活造成极大影响,作为楼下住户还在认为只有你是受害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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