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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算在长春公积金贷款买房,请问我之前在外地也曾经贷款过是商业贷款,我还能贷款不,能的话利率什么样?

155****6417 | 2012-09-26 17:22:00

已有2个回答

  • 135****6547

    可以用的,你的公积金也没有贷款过,但是目前是认房又认贷,利率会高点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查看全文↓ 2012-09-26 17:25:44
  • 141****1114

    能公积金贷款,但是目前是认房又认贷,利率算第二套的。

    查看全文↓ 2012-09-26 17: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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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您与配偶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再次买房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算作您和家庭的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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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贷款申请人必须是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 2、贷款申请人所在单位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3、商业性住房贷款所购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4、申请人已提前还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并注销贷款抵押登记;5、信用良好,近两年内没有累计3期以上逾期贷款记录。 申请期限规定为商业贷款还清后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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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2.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3.申请人上月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书面证明;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或《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书》;5.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6.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1.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并提供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2. 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3.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4.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5. 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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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要满足公积金贷款的要求,贷款人连续交缴公积金半年以上,在商业银行有贷款的职工(在商业银行贷款还款在一年以上)也可以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但公积金中心在计算借款人偿还能力时,要将借款人在商业银行贷款的月还款额扣除,按扣除后剩余的偿还能力计算可贷款额度。 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及辅助借款人应提供的审核资料: 夫妻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单身的提供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一个月内有效,外地民政部门提供的单身证明除沈阳外,需到当地公证处出具内容属实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主借款人非本市户口需到当地派出所提供暂住证明(异地贷款除外),离异、丧偶的提供法律文本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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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通过我行办理住房贷款(含一手楼和二手楼)/ **比例规定如下:1.首套房,比例**低30%,即贷款金额**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2.二套房,比例**低40%,即贷款金额**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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