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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工作后,之前在公司叫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呢?如果可以的话具体要怎么做,我是岳阳的户口!

155****8575 | 2012-10-17 17: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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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6****0034

    如果是本地户口,那么需要您离职满一年方可办理提取,需要的资料:1、《提取申请审批表》单位要盖章;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3、身份证;4、银行存折。带齐这些资料到岳阳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查看全文↓ 2012-10-17 17: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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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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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你可以注销你的公积金账户然后提取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3)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直接提取现金的,但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操作:一、离、退休支取: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离、退休批文、复印件。 3、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二、出国、出境定居: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关部门批准移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内地证明文件、复印件。4、由单位财务人员带上述资料、单位收据、单位印鉴到中心办理销户支取业务,需填写支取表。三、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职工个人申请报告经单位审批盖公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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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可以以其它方式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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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说是可以的,不过貌似有很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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