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们的约定罗!
全部2个回答>一个朋友正在打官司,他要把自己的一套房子低价卖给我,这种情况下的房子我能买吗?
131****0521 | 2012-10-25 15: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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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808
如果你朋友与你存在恶意串通、恶意避债的情形,债权人有可能主张你们的合同无效,进而影响你的利益。如果你朋友以较低价款转让房屋,不是恶意避债,你们的合同有效,你也不会有麻烦。
查看全文↓ 2012-10-25 15: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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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PHANS: 2; WIDOWS: 2; DISPLAY: inline !important; LETTER-SPACING: normal; TEXT-INDENT: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要看房产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婚前财产按个人财产直接发生继承,婚后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原则上妻子先分的一半,剩下的一半按继承的先后顺序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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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以什么价格卖给其他人是业主的权利,但是贷款未还清是不能转让的,如果贷款结清、产权清晰的话是可以卖给他人的,另外买方需要有购房资格,交易是合法的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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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问题在于,你的这套房现在登记在谁的名下,看了你的情形,我推断你的这套住房可能在开发商名下。本案中,你的单位只是充当了你的担保人角色,和你是一种债权关系,和你取得房屋所有权没有关系。你可以通过你的购房合同,以及付款凭证,到建委去查查你的房屋到底登记在谁的名下。查清楚之后,在与该登记的人协商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过完户后,过到自己名下,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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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不要买,买了以后提心吊胆的,而且没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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