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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出售要交哪些费用?

155****2025 | 2012-10-26 17: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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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7****8366

    5年以上经适房税费缴纳标准:1、营业税:144平米以上,成交价差额的5.5%;144平米以下,免费。2、个税:144平米以上,成交价差额的1%;144平米以下,免费。3、交易服务费:3元/平米4、产籍登记费:80元5、核档费:50元6、土地出让金:成交价的15%7、契税:90平米以下,成交价1%;90平米到144平米,成交价1.5%;144平米以上,成交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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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

  •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 您好:有房产证和此房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可以出售;另外:2008年4月15日前的经济适用房需缴纳10%的土地收益金,之后的需缴纳70%的土地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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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还要看面积及总价,卖家税费有营业税,个税;买家有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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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权利人向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2)房屋所有权证书;(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申请家庭户口簿;(4)原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5)房屋买卖合同或赠与书;(6)申请该经济适用住房时的夫妇双方同意上市转让的书面证明。  2、保障中心对该房屋的上市交易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房屋权利人到税务部门办理契税核价等手续。  3、房屋权利人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房屋权利人和受让人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上市交易税费规定: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中,所发生的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交易登记费按存量房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2007年11月19日以前已经销售并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住房,受让人按照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出售人暂不缴纳所得收益;2007年11月19日后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利人需按照税务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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