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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居民因拆迁取得的拆迁补偿款重新购置住房是否应缴纳契税?

136****8636 | 2012-10-29 18: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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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3****5896

    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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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规定,对城镇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 不免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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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户办理契税相抵也是要看情况的,拆迁分为货币安置和产权调换安置,简而言之就是补偿钱或者补偿房子,两种拆迁办理契税相抵都是在房管局税务窗口办理。对被拆迁人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被拆房屋拆迁补偿款)×税率。  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包括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以及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办理流程是:1、被拆迁人持身份证明、拆迁协议及拆迁补偿款开户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对账单据)等相关资料到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全市统一格式的《房屋拆迁情况证明》;2、被拆迁人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领取《契税纳免税申报表》如实填写后,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初审并盖章;3、被拆迁人提交《房屋拆迁情况证明》、《契税纳免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由地税契税征收窗口负责受理审核,办理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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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规定是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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