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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江门可以用公积金来做购房**吗?夫妻两人的公积金余额共有10万,现想购房,但**要加上公积金全部余额10万才刚够,请问我们可以把这余额全部拿出来作**款吗?

141****2011 | 2012-11-06 10:38:49

已有2个回答

  • 151****8468

    如果您是在江门本地购房,只要没有超过合同的约定支付首期款期限,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支付**。请提供购房合同(请持认购协议书要求开发商签订网签合同)、购房发票(定金发票也可以)、本人身份证、单位盖章的“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江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查看全文↓ 2012-11-06 10:39:53
  • 146****2161

    可以的呀。。提取出来就是了

    查看全文↓ 2012-11-06 10: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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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这是不好这样操作。可以提取公积金直接付房款,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要自己付。

    全部2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余额不可以提取以支付购房**款。待您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宅后,产权人本人提取可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契税凭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可提至**后一次付款发票所载明日期或房产证发证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 根据2020年的政策,如果购买的是城市保障类型的住房,那么可以将公积金全部拿出来作为**进行付款,但如果不是保障类住房,那么无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都是不允许拿公积金做**的,因为公积金只能用来充还贷款,并且冲还的方式有年冲和月冲。虽然公积金不可以作为**款项,如果采用的是其他类型的贷款,并非公积金贷款,那么在付完**款之后,但是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通常情况下,购买新建住房的情况时,那么只需要凭借购房合同或者是购房发票、公积金卡以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进行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如果是购买二手房时,那么就凭借购房合同或者是《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等相关材料,进行公积金提取而提取的地点通常就是公积金服务大厅,或者是在公积金承办的银行网点。另外,如果采用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公积金的余额是不能动的,并且余额也会每月的冲抵贷款。

  • 付完**和偿还贷款以及一次性付清可提取的公积金额度都不同。1、贷款**提取:提取金额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款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2、还贷期间提取:提取金额为截止**近还款月(以还款凭证记载**近一笔还款的月份为准)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上次提取月至**近还款月期间的还本付息额,超过的按实际还本付息额提取;3 、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额度截止签定购房合同当月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 去深圳住房公积金网面查!·或是买房做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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