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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存量房(商品房)(自管产)土地申请登记,办理一般都要多长的时间?

142****3021 | 2012-11-23 18: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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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9366

    自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若需地籍调查,地籍调查形成成果之日,为正式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结土地登记登记审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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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时间是公证处面谈及查验资料收件后的七个工作日,房产公证需要备齐资料齐全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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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时间是公证处面谈及查验资料收件后的七个工作日,房产公证需要备齐资料齐全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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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其中,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 存量房其实也是商品房的一种,所谓的存量房指购买或是自建房取得了权证书的房屋,目前在市面上未居住二手房就属于存量房的类型。商品房是由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之后所见到的房屋,因为商品房可以自由进行买卖,不受法律政策的限制,包括有二手房、存量房以及新建的商品房等等,所以二者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不同的。存量房因为已经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或者是曾经被购买过的房屋,所以在购买的时候有一定的优点不同于期房可以直接办理房屋所有产权的变更,而且因为大多都是现房也就不存在交房延迟的问题,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大多数的存量房都没有居住,有些就是毛坯房,所以在购买之后也能够即刻进行装修,对于一些着急入住的购房者来说,是比较理想的选择。

  • 楼市中有新房和二手房之分,但是还有存量房和增量房之分,那么什么是存量房呢?个人存量房如果需要买卖如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呢?很多买完房子等着投资的购房者会比较关心此类问题。对于想买存量房的购房者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什么是存量房? 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是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二、个人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办理条件  个人持有的存量房(除已购公有住房、政策性房外)出售,并已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手续,符合转让条件的。 三、个人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直接至收件窗口申请。 2、受理岗位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收件收据》; 3、审核登簿审核岗位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缮证制证岗位根据审核结果打印权属证书。 5、发证申请人至发件窗口取证。 法定期限为6个工作日(须公告的另加公告15天)。(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 四、个人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申报材料 (窗口办理) 1、 厦门市房地产转让及权属登记申请表; 2、 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3、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转让人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配偶同意交易声明;  5、 存量房买卖合同(一份); 6、 拍卖成交的,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 7、划拨用地、限制性出让用地,提交补签的土地出让合同和出让金缴清 证明及完税凭证; 8、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提交减免税申请表及证明; 9、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预告登记证明; 10、存量房已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 五、个人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事项收费 1、房屋交易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营业性用房20元/平方米;办公用房(写字楼)12元/平方米;生产性用房(含仓储用房)7元/平方米;车库14元/平方米;车位300元/个;其他用房4元/平方米。存量住房交易服务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2、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3、土地登记费:住宅100元/件、非住宅700元/件; 4、工本费:第二本起,每本10元。办理机关: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地址:登记业务实行属地受理模式。其中,思明、湖里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B厅收件窗口申请,岛外各区在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驻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以上是对厦门存量房的相关介绍,存量房是相对于增量房而言的,存量房在出售时必须是去的产权证书的否则是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准备买存量房的购房者一定要确认该存量房已具有产权证书然后在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