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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适用房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138****8190 | 2012-11-27 15:5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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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8****6358

    1、社区居委会(村)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社区居委会(村)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或者补全的全部内容。2、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社区居委会(村)及时进行审查并组织本社区居委会(村)居民、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同事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应在申请人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社区居委会(村)签署意见后,将全部申请材料移交所属街道办事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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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购买人由户主或户主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持以下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区房管局提出申请:1、本人身份证;2、家庭户口簿;3、家庭上年收入证明。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年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离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凭上一年银行养老金领取单据证明其收入,未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离退休金发放单位出具其年收入证明;凡不能提供工作单位收入证明的,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比照居民申请城镇**低生活保障待遇中收入核定方法开具证明;4、家庭现住房证明。区房管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初审,经过初审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二)公示区房管局对要件原件进行审验,并与相关复印件核对,审核无误的,由申请人填写《襄阳区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并将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在所在单位、镇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三)审批经公示,对申请人相关情况无异议的,由区房管局在《襄阳区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并向申请人开具《襄阳区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证明》。

  • 详细流程请@百度

    全部39个回答>
  • 1、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章贡区(赣江、解放、南外、东外街道办事处,水南镇)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1年以上; (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线以下。(3)申请家庭为无房户,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市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2007年为人均15平方米以下。 计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家庭成员,必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符合上述条件的无房户、危房户以及烈军属、市以上劳动模范可优先申购。

  • 1.到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房地产大厦十楼,政策咨询、投诉电话:67182872)领取或网上下载“审批表”(一式5份),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签章; 2.持有关资料到中心审核备案;(1.户口簿和身份证;2.家庭收入证明,尚未成家的提供个人收入证明;3.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外地迁郑人员需提供迁出地房管部门出 具的相关证明。)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到中心领取“购房通知单”; 4.小区具备预售条件的,看到中心在媒体公示的房源情况后,购房人凭“购房通知单”到小区报名; 5.参加摇号或排号选房; 6.开发企业在“购房通知单”上签章; 7.购房人持回执单和“审批表”到中心备案; 8.购房人到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交房款。

  • 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不含市县、上街区和新密矿务局); 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 没有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 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符合4项条件的家庭限购一套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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