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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重庆公租房,对申请人收入是怎样限制的?

131****4408 | 2012-11-29 16: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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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6****7040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都可申请公租房。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同时,重庆市对申请公租房的收入标准做了明确限定,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查看全文↓ 2012-11-29 16:07:18
  • 142****9270

    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

    查看全文↓ 2012-11-29 16:06:08
  • 153****1280

    申请人应为年满18周岁,在重庆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重庆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查看全文↓ 2012-11-29 16: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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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洛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1.5倍。●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具有中职、中专(含普通**)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市无住房,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两倍。●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已与用工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两倍,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据《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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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 日发布的《通知》中,相比北京户籍家庭,非本市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并没有设定统一的收入标准,只是提出有稳定收入。

    全部5个回答>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正在向各地发出《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通知》,明确提出,2011年计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是1000万套,其中公共租赁房将占主要部分。投资将超过1万亿元,达到全国房地产投资规模的20%。解决的主要是中低收入者的问题。他透露,中央将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明年政府将开工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其中包括公租房、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

  •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籍;2、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3、无住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4、未享受住房保障和房改政策。(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办理了《居住证》;3、大中专毕业或职校毕业年限不满五年;4、已与用人单位一次性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其中一次性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实际工作三个月以上;5、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三)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家庭成员均办理了《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2、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与本市用人单位连续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3年以上;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4、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 1.定向配租: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或通过改建、购买、租赁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定向用于本开发区、工业园区单位职工,其认定标准由产权单位提出申请,报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由产权单位安排符合标准的对象入住并办理相关手续。2.各用人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或通过改建、购买、租赁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定向用于本单位职工,其认定标准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由用人单位安排符合标准的对象入住并办理相关手续。3.非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中等偏下收入的城市户籍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