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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住房公积金,余额该如何查询?

137****6370 | 2012-12-17 10:04:46

已有2个回答

  • 154****0127

    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进行查询,或者拨打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热线进行查询。南通住房公积金语音查询热线号码为85189191,拨通后根据语音提示,可查询个人账户余额。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中没有身份证号码或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单位或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到开户银行办理身份证登录和变更的手续。

    查看全文↓ 2012-12-17 10:11:49
  • 142****1485

    可以去住房公积金大厅进行查询。

    查看全文↓ 2012-12-17 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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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有: 1、及时、连续、足额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开设的专户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2、具有购房合同、协议、**款凭证, 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产权证从发放之日起必须在一年以内;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需获得当地有权部门的批准,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4、已支付不少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建筑面积90m²以上住房的30%(90m²以下的20%)的自筹资金作为**款; 5、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用贷款人认可的房产作抵押或有价证券作质押; 7、期房按揭贷款的,必须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担保的证明; 8、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

  • 只有以下情况才能提取公积金:一、购买住房提取 ;二、拆迁安置提取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包括居民楼“填平补齐”等);四、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异地贷款)本息提取 ;五、租住住房提取 ;六、租住单位集体宿舍提取;七、火灾、洪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使自住住房受损提取;八、离休、退休提取;九、出境定居提取;十、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提取 ;十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不含两年);十二、持有残疾证(含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十三、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十四、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 ;十五、外来择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十六、缴存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l、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受托银行对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还款协议等,并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3、对购买住房的,由受托银行原则上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账户内;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由受托银行按工程进度将贷款支付给借款人。

  • 需要达到以下几个点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及时、连续、足额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开设的专户内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 2、具有购房合同、协议、**款凭证, 已办理房屋产权证的,产权证从发放之日起必须在一年以内;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需获得当地有权部门的批准,并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4、已支付不少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建筑面积90m²以上住房的30%(90m²以下的20%)的自筹资金作为**款; 5、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用贷款人认可的房产作抵押或有价证券作质押; 7、期房按揭贷款的,必须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担保的证明; 8、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

  • 伴随房价的不断上涨,让很多经济上比较拮据的家庭不得不放弃购房商品房转而申请政府提供的保障房。其实,保障房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只针对中低层人群提供,价格也有所不一样!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南通保障房如何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行。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指配偶及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的成员,下同),在市区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2人取得市区常住居民户籍(非农业户,以下简称市区城镇户籍)时间满5年; (二)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不少于2人; (三)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标准; (四)家庭全部资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有价证券、投资、股份、债权等)在住房保障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以下; (五)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含私有住房和租住公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 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按照个人诚信申报、社会公示监督的原则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到市房产管理局领取《南通市市区保障性商品房购买申请表》; (二)申请人按规定如实填写后,向市房产管理局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市房产管理局初审后,将申请人申报的有关情况(主要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首先在其所在社区或单位进行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同时在两地公示);然后在本市公开发行的报纸或其他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分别不少于15天。 (四)在公示期内有异议且经由房管、监察、社区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确认不符合条件,书面告知申请人;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确认符合条件,发给《购买保障性商品房批准通知书》。 (五)经批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由市房产管理局按申请顺序予以编号,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