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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是二手房,没有房产证,只是公证了,请问这种可以提取我在南京的公积金吗?

143****2496 | 2012-12-17 16: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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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3021

    其实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存量房购买合同》,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一年以内,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出具《支取申请书》及《支票》。至业务承办网点办理提取。

    查看全文↓ 2012-12-17 16:43:34
  • 131****5393

    可以提取的。

    查看全文↓ 2012-12-17 16: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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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可以办理公正。办理公证程序申请与受理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2、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二、审查  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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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先到公证处公证,然后申请过户手续,过户即可。二手房过户手续:(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书;(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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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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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单位集资建房的,暂时无法取得房产证和正式购房发票的,提供有关部门集资建房批文,集资人员名单,单位购房协议和集资付款票据,自首次集资付款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一、房屋买卖只公正不过户可以二手房交易时选择房屋公证,而不直接过户的行为,通常是想少交营业税,还可能是因为房屋本身还没有办下房产证或有其他问题。一般希望做公证的多数是房屋中介、炒房者或房屋本身有问题的,如办不下房产证的人,他们为了让购房者安心,就进行房屋公证,但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保险,对房屋交易也没有保障。我国规定不动产权是登记注册制,没有产权证,就仍没有所有权。所以,做了房屋公证后,房子还是卖房者的。中介很可能在公证之后,撤销委托书或补办房产证。因此,建议购房者买二手房时还是直接过户比较保险,不要一味贪图便宜。办理房屋公证后,房屋产权仍处于不稳定状态,买房者承担着很大的风险。那么房屋买卖只公正不过户有什么风险呢?二、房屋买卖只公正不过户有什么风险第一种,为了想要逃避营业税,暂不过户。这样的房子虽然有了产权,看上去很保险,但仍存在着交易不成功的风险。由于房屋整体出于增值趋势,卖房者可能因房屋增值大而要求取消交易。虽然签订了合同,也进行了公证,但法院就此类纠纷判决时,不一定会判房子属于购房者。第二种,房屋权利受到限制。比如,房屋产权所有人由于民事诉讼、刑事惩罚等,使房子被查封、抵押,卖方权利就不能全面行使。如果购房者购买了这样的房子,将承担很大风险,房子可能被没收、拍卖,购房者只能向卖房者要求返还本息。即便与卖房者进行了房屋交易公证,也属于无效。第三种,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卖房。房屋共有人通常指房主的妻子或丈夫,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房主与共有人都同意才行。第四种,卖房者对房屋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比如一些单位分房后,房子就由职工一直居住,但是单位并没有将房子产权转给职工个人,此时居住者对房子只有使用的权利,而没有买卖的权利。这样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公证处不予公证,即使公证了也不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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