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买房 >房产问答 >其他 >其他 >详情

父亲去世之后,继母有权利独占我们家的两套房产吗?

138****3593 | 2012-12-21 17:41:25

已有1个回答

  • 155****0862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父母子女都能继承房产的。两栋房产的来源不同,会导致不同继承结果。
    一、如果两栋房产属于你父亲和继母的婚后共同财产,则其中的一半属于继母,剩余一半作为你父亲的遗产由你们兄弟姐妹、继母、你们健在的祖父母继承。   
    二、如果两栋房产属于你父亲再婚前财产,则还要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如果你亲生母亲已经去世,而这两栋房产是你父亲和亲生母亲的共同财产,应先将其中你亲生母亲的财产(一半的房产)作为母亲的遗产先由你们兄弟姐妹、父亲、亲生母亲(她去世时还健在)的父母继承,剩下的一半和你父亲继承。属于你父亲的遗产,由你们兄弟姐妹、继母和你们健在的祖父母继承。如果该两栋房产中没有亲生母亲的遗产部分,则两栋房产全部作为你父亲的遗产由你们兄弟姐妹、继母和你们健在的祖父母继承。

    查看全文↓ 2012-12-21 17:41:57
乌鲁木齐买房交流群-38群(305)

相关问题

  • 你继母拥有对该房产的继承权。  在你给出的案例中,有两个法律问题。  一是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你给你父亲购买的房产,如果是你父亲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属于你父亲的个人财产(即非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父亲在婚内约定或者将房产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可以认为该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旦你父亲去世,有一半份额归你继母所有,剩余的一半再作为遗产继承。  二是继承:如果你父亲去世,接下来就会面临继承问题。  继承分为两种情况:  一,遗嘱。如果你父亲立有遗嘱的,遗嘱中对你父亲个人财产拥有完全支配权。所以对于该房产应当按照遗嘱中的约定分配,《继承法》规定:如果立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那么,应当按照遗嘱约定分配遗产。  二,法定。如果你父亲没有立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均分遗产,能够证明未尽赡养义务的除外。

    全部4个回答>
  • 不可以买房的~

    全部3个回答>
  • 没有充分权利,要征得你的同意,因为你是法定继承人之一。如果房产是你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后,该房产的一半归你继母所有,另一半则有你和你继母平均分的(前提是没有其他继承人)。也就是说你对该房产有四分之一的权利。 因此你可以向你继母主张这部分权利。如果主张不到你应得的权益,你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全部3个回答>
  •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全部4个回答>
  • 先说第一个问题,您的问题里面只提了父亲的女儿和后母如何分房产,按现在新婚姻法的政策规定,如果您父亲能证明上述二套房产全是自己出资或者说是从自己家人方面继承来且房产证是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那其它成员是没有权力分配这二套房产的。即使日后他们二人离婚也不存在房产的分配套问题。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