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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房改房和拆迁安置房这三类房屋办证需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47****2951 | 2013-01-01 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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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2625

    这三类房屋办证需具备的基本条件概括为:(1)符合城市规划;(2)房屋已竣工;(3)购房(安置)手续合法、完整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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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三类房屋需具备的基本条件概括为: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房屋已竣工;购房(安置)手续合法、完整齐全。具体如下:( 1 )商品房:已签订购房合同且经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已交清购房款(持有全额购房发票);房产未设定抵押、未被司法部门限制权利(如查封、冻结)。( 2 )房改房:经市房改办批准房改或经售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房改并报市房改办备案;已签订住改合同并按房改政策规定缴购房款的。( 3 )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经市拆迁主管部门确认的,可按确认书的内容办理权属登记。拆迁安置房产权办理,均由拆迁人统一办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注销登记,报送拆迁协议确认,统一缴交相关税费及申办领取土地房屋权证。

  • 办理这三类房屋需具备的基本条件概括为: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房屋已竣工;购房(安置)手续合法、完整齐全。具体如下:( 1 )商品房:已签订购房合同且经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已交清购房款(持有全额购房发票);房产未设定抵押、未被司法部门限制权利(如查封、冻结)。( 2 )房改房:经市房改办批准房改或经售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房改并报市房改办备案;已签订住改合同并按房改政策规定缴购房款的。( 3 )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经市拆迁主管部门确认的,可按确认书的内容办理权属登记。拆迁安置房产权办理,均由拆迁人统一办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注销登记,报送拆迁协议确认,统一缴交相关税费及申办领取土地房屋权证。

  • 土地房屋登记管理工作中,主要依据《宪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的具体要求,进行受理登记、审核、确权发证。 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1)土地房屋权属来源合法;(2)四至界线清楚无争议; (3)面积准确

  • 土地房屋权证的办证依据和基本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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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的具体要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 (1)土地房屋权属来源合法;(2) 四至界线清楚无争议;( 3 )面积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