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当事人拒绝管理中心检查、不如实提供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资料的;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以欺骗手段违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位出具虚假证明资料使职工违法获得贷款的;其他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管理中心根据当事人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明材料予以立案查处。
若是触犯了公积金中心的管理条例,哪些行为管理中心可以立案查处?
155****0146 | 2013-01-07 17: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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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864
1.当事人拒绝管理中心检查、不如实提供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资料的;2.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以欺骗手段违法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3.单位出具虚假证明资料使职工违法获得贷款的;其他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管理中心根据当事人违法事实和相关证明材料予以立案查处。
查看全文↓ 2013-01-07 17: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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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没有所有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企业,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所负责管理的住房公积金是归职工个人所有的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拥有的只是管理权,不是所有权,对住房公积金产生的收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样是只有管理权,没有所有权,所以,住房公积金及其收益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能向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同时这也是为了保证资金运作的安全,避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人提供担保后,承担连带责任,造成资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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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下设营业部、江阴市中心、宜兴分中心、锡山分中心、惠山分中心五个分支机构,是管理无锡市(含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的职能部门。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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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公积金业务咨询请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或政府热线12345。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正腾大厦(原三联大厦)综合楼二楼东莞市常平镇常东路东田丽园领豪坊127号东莞市塘厦镇花园街16号建行塘厦支行内东莞市虎门镇港口路银丰大厦建设银行虎门支行内东莞市石龙镇政府广场东北角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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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中心龙岗管理部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1 咨询电话:0755-23958663 住房公积金中心福田管理部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 1 栋裙楼 咨询电话:0755-8636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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