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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房子,不想通过银行办理转贷与划拨的业务,能办理柜台提取与还贷吗?如何办理柜面支取还贷?

158****7668 | 2013-01-08 16:47:44

已有2个回答

  • 142****4553

    贷款职工及配偶支取还贷前先到建行网点或通过电话、网站查询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存款余额。向贷款银行申请出具《贷款证明》,贷款职工及其配偶凭《借款合同》、《贷款证明》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后方可出具《支取申请书》及《转账支票》。
    贷款职工持身份证、结婚证及《支取申请书》、《转账支票》、《贷款证明》到公积金归集缴存银行的网点办理柜面转账还贷手续。

    查看全文↓ 2013-01-08 16:48:45
  • 132****8637

    是可以办理柜台提取与还贷的业务的。

    查看全文↓ 2013-01-08 16: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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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凡在各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并且贷款本息尚未还清的职工及其配偶,无论单位或个人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账户是否处于封存状态,均可提取归还贷款。已办理委托提取还贷手续的职工,不再办理柜面的提取还贷手续。

  •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地与现缴存住房公积金地相同;尚未还清贷款本息;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大于管理中心规定的还贷提取保底金额;贷款期间无连续二期或累计六期及以上逾期还款记录。

  • 对冲还贷申请生效后,对冲还贷人的公积金账号将在支取审核系统中进行控制,不得进行任何支取操作(包括销户),直至对冲还贷委托终止。

  • 借款人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时,需通过个人网厅、手机公积金APP等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的办理渠道进行申请。如夫妻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都签约了“按月冲还贷”业务,则先冲还主借款人账户余额,主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时,主借款人签约的“冲还贷协议”自动终止,这时开始冲还配偶账户余额,配偶账户余额不足后,配偶一方“冲还贷协议”自动终止。

  • 每年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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