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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小产权房**新政策有哪些?

146****6720 | 2013-01-09 10:53:51

已有5个回答

  • 155****1579

    重庆市开县开展土地非法交易及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完全是搞形势,开县人都知道开县的小产权房猖劂完全是基层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导致的,老伯姓是无辜的,老伯姓既无钱又批不到建设手续,可以肯定的说90%的老伯姓岀高价(而市场价每平方550元)给村干部每平方750元承建,没有任何建设手续, 只要说是xx村干部承建的, 相关职能部门就睁只眼的闭只眼了,现在来处罚老佰姓天理何在........

    查看全文↓ 2014-12-29 14:46:42
  • 158****3325

    重庆市开县开展土地非法交易及违法建设专项整治活动完全是搞形势,开县人都知道开县的小产权房猖劂完全是基层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导致的,老伯姓是无辜的,老伯姓既无钱又批不到建设手续,可以肯定的说90%的老伯姓岀高价(而市场价每平方550元)给村干部每平方750元承建,没有任何建设手续, 只要说是xx村干部承建的, 相关职能部门就睁只眼的闭只眼了,现在来处罚老佰姓天理何在........

    查看全文↓ 2014-12-29 14:45:04
  • 133****9488

    为了树立法律的权威性,在天子脚下的北京部署小产权房整治工作,“对在建、在售的坚决叫停,并依法查处”。在行动中不仅处理事,而且还处理了人,要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而我们重庆部份城郊区的村干部带头新建小产权房买卖,并鼓动村民都新建小产权房买卖发家致富,发点小财。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形同虚设,知道也不管,难道是重庆的政策不一样吗?

    查看全文↓ 2013-11-28 09:53:35
  • 134****2678

    貌似是不予登记产权吧

    查看全文↓ 2013-01-09 10:57:05
  • 139****7301

    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日前已做出部署,责成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国务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针对小产权房的清理,国土部已和地方政府达成初步意见,决定在今年对小产权房加大查处力度,对新近建设的小产权房项目坚决制止。此外,有关部门目前也在协商、研究相应的政策措施,考虑对已形成的小产权房项目,进行细致调研、区分类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针对解 决农民自身住房问题的项目和针对外售非农民居住需求问题的项目区别对待。

    查看全文↓ 2013-01-09 10: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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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1、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根据小产权房最新政策,小产权房不得发证《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2、对于在确权登记中出现的土地纠纷矛盾,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原则是纠纷矛盾不调解完,将不予以登记发证。

  • 小产权房买卖**新政策一: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小产权房买卖**新政策二: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小产权房买卖**新政策三: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小产权房买卖**新政策四:小产权房拥有者只有使用权,不能做贷款,不能转让,更不能享受国家大产权房子的待遇。因为小产权房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其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所以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被设置为无效合同,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所以买房者在购买前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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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面临整治的小产权房,指的是下面的第三种。第一种解释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第二种解释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第三种解释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经济适用房需房屋产权证自发证日起满5年才可上市交易),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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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2020年的相关政策,针对于小产权房的新政已经有明文表示禁止私下交易买卖的行为,而且所刊登的通知要求集中处理,尚未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使用建设用地,并且各个政府需要加快地籍的调查,需要实行统一的房地产登记制度。现在小产权房新政策主要有三种,主要讲来就是指乡产权不是法律上指的产权、经济适用房是小产权房以及买房的人的产权是由开发商来分割的。第一种是关于开发商的权利。开发商的产权为大产权,买方的产权称为小产权。这是因为买方的产权被划分为开发商的所有权。第二种是房屋的转让,如果它区分是否应支付土地出让金。它被称为不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小产权。根据这一点,一般商品房是大产权住宅,经济适用房是小产权住宅。第三种是产权证书之间的区别。乡镇层面是发乡产权,乡镇就有区别,但是国家层面是发我们口中说的产权证,这才是大产权的证书,所以乡产权不是法律上指的产权。补充:使用许可证、房屋买卖许可证,房屋管理部门在合同中没有接到通知的所谓房地产证就是合法的房地产证。

  • 百度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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