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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是什么意思?会影响到买房吗?

155****3586 | 2013-01-09 11:24:28

已有3个回答

  • 152****2295

    这个估计对买房有好处吧。

    查看全文↓ 2013-01-09 11:28:39
  • 135****1091

    户籍改革的**终目的就是要剥离附着在其上的诸多社会福利,以市场而不是以身份来配置资源,如此才能淡化户籍观念。
    一步到位地全部放开户籍,这样的改革是理想状态,但并不现实。专家指出,受制于大城市有限的资源,在资源还不能以市场原则来分配时,如果完全放开,很可能造成权力对有限资源的侵占,势必又会造成新的不平等。

    查看全文↓ 2013-01-09 11:28:19
  • 141****9816

    日前在京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作为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总体思路中的四项重点改革之一。

    查看全文↓ 2013-01-09 11: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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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务院12日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展现出一幅以常住人口全覆盖、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改革“路线图”。 《条例》共23条,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依据,以各地已出台的居住证制度为参考,注意与户口、身份证制度的比较,突出居住证的赋权功能,突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在明确居住证的性质和申领条件的基础上,一方面确立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另一方面鼓励各地不断创造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上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主要有:一是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九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机动车登记等七项便利;二是通过梯度赋权机制要求各地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服务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三是明确持证人申请登记居住地常住户口的衔接通道及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 《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将彻底告别“暂住证”时代。让我们看一看,这次国家层面出台的规定,赋予了居住证多少“含金量”? 门槛有多高? 惠及更多流动人口 居住证含金量高不高,还得先看难不难办。《居住证暂行条例》这样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一条条分开来看: 居住半年。在一个地方住半年,说明在这里有长期发展的可能,要求看上去并不高。合法稳定就业。如何界定就业是否“合法稳定”?你需要有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合法稳定住所。你需要提供的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出具的住宿证明等。连续就读条件。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总的来看,目前已经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城市,对居住证申领设置的“门槛”总体来看要求也大都不是很高。“国家版”居住证在这个方面可以说“惠及更多流动人口”。 福利有多少? 六大服务七项便利 居住证**重要的含金量,自然是其附带的各项公共服务。 《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同时还为居住证持有人列出了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 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七项便利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可以发现,根据“国家版”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已能够享受接近居住地户籍居民的服务和待遇。 能不能落户? 不同规模城市条件不同 居住证的另一大关注焦点,就在于是否有转为户籍的通道。《居住证暂行条例》用了近600字的篇幅,对“国家版”居住证的落户通道进行了详细规定:首先,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然后,针对不同规模的城镇、城市的居住证持有人落户条件,条例分别进行了详细规定: ——建制镇和城区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低,在城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即可。 ——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也不高,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就可以,而且明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不过对于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就业的范围、年限和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到了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就开始变高了。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保达到一定年限(不得超过5年)都是必须的。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还可以对就业的范围、年限和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至于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条例明确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里外透着一个字:“严”。 小城市有小城市的“好”,大城市有大城市的“愁”。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落户条件,是符合当下我国城镇化发展现状的。实际上,目前我国许多大城市已经为居住证持有人设置了落户通道。在特大城市中,上海(楼盘)已实施居住证积分落户,北京(楼盘)正在就居住证积分落户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国家版”居住证的出台,将把这些好的做法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加以强化。 专家指出,近年来我国许多城市已经开始探索实施居住证制度。此次“国家版”居住证制度出台后,需要各地及时出台政策跟上改革脚步,将居住证的“含金量”真正兑现为人们的幸福生活。

  • 对当地的房产事业有推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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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十三五”规划再次将户籍改革放入其中,继续加大户籍改革的步伐。据了解,户籍改革仍是2020年之前的改革重点。“十三五”规划中的户籍改革制度坚持分类推进,以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终形成户籍管理制度的“一国一制”为主要目标。 2014年7月,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并确定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一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目前,户籍制度成为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也导致了多种城乡间的不平等福利,涉及就业、住房、医疗、社保等方方面面,因此,改革迫在眉睫。但值得注意的是,推进户籍改革一年多以来,虽然已有24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了具体的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深圳、成都等特大城市、大城市都明确提出了积分落户办法,但推进速度却仍相对缓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表示,户籍制度现在在两方面推进,但面临较大挑战。“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地区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但成为‘市民’的农村居民并没有获得当地相应的**低生活保障、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另外,一些城市在推进一体化时,仅针对当地农村居民,而不包括外来农村居民。此外,对于北京、上海等特大型城市,虽然实行居住证制度,但门槛较高。”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秘书长康俊亮说:“现有户籍制度成为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与以合理人口流动为内在要求的城镇化存在冲突,也不利于人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户籍制度是否合理,改革是否到位是我国城镇化能否有效推进的重要环节,也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促进消费缓解经济下行压力。” 因此,“十三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成员、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表示,未来仍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分类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胡鞍钢表示:“此次目标定在形成户籍管理制度的‘一国一制’,引导非农产业和农村人口有序向中小城市和建制镇转移,逐步满足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口落户需求,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一国两制”,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与其相适应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并覆盖全体常住人口的制度安排。二是到2020年努力实现一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坚持分类推进。” 据了解,户籍改革是在“十二五”首次提出的。“十二五”指出,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继续发挥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鼓励各地探索相关政策办法,合理确定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规模。 对于户籍改革的重要性,同为“十三五”规划专家组成员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蔡昉在中国城市百人论坛上表示,在未来城镇化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中国经济增速也会减缓,但充分成功的户籍制度改革将带来1%至2%的潜在增长率。 蔡昉指出,在未来人口红利的变化下,我国城镇化增速将会减缓。据介绍,16岁至19岁的、农村**毕业到**毕业以及肄业的这批人是外出打工的主要人群。但目前来看,该阶段人群于2014年达到峰值后,将出现负增长,这也意味着农村外出打工人群增速将降低。数据显示,2005至2010年期间,外出农民工每年增长速度为4%,但到2014年该增速仅为1.3%,2015年从目前来看甚至降至0.1%。 “过去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基本是靠农民工支撑,在过去10年,农民工对城镇化率的贡献大约为四分之一。”蔡昉认为,农民工外出打工人群增长速度的显著减缓,会相应地使城镇化速度大大减缓,进一步降低中国经济增长速度。 认为城镇化增速将减缓的不仅仅是蔡昉,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魏后凯也表示,城镇化率超过50%的拐点后,已经出现减速趋势,城镇化的发展意愿出现下降。 因此,蔡昉指出,继续从农业转向非农产业,改善资源配置,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而其关键在于户籍改革带来的非凡红利。他预计,户籍制度改革充分成功将可以提高1%至2%的潜在增长率。 蔡昉认为,户籍改革是国家范围内的公共物品,因此国家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关键点在于中央政府要合理买单。中央政府通过恰当方式介入,通过合理买单分摊改革成本、分享改革红利,而这也将是户籍制度得以推进的关键。

  •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针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权责不明确、保护不严格等问题日益突出,侵蚀了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基础,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势在必行。2014年10月28日,由农业部在其官方网站刊登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专访文章而推行。中央审议通过了有关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中国布局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试点工作即将全面展开。试点的目标在于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这是农村改革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重大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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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农村土征收制度改革基本思路 缩土征收范围规范土征收程序完善征农民合理、规范、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家、集体、土增值收益配机制合理提高收益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制度改革基本思路 允许土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与建设用享同等权利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依取前提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土增值收益合理配机制 3、宅基制度改革基本思路 保障农户依取宅基用益物权基础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农民住房财产权作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偿使用制度自愿偿退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效途径 4、土承包经营今能变化 稳定农村土承包关系并保持久变适延包耕基本完农村集体土所权确权登记颁证基础按照产统登记原则加快推进宅基集体建设用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提升农村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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