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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一栋本地村民起的5层楼自建房,价钱比商品房便宜很多,业主说能够办到房产证和土地证,可以先交一半钱,等办下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后,再交余下的钱,可信吗会不会有风险?

135****2920 | 2013-01-10 11:16:11

已有2个回答

  • 137****2561

    农村集体土地建造的房屋原则上不允许非本村集体成员购买,否则,一旦发生争议诉争到法院,法院会认定合同无效。因此,购买需慎重。

    查看全文↓ 2013-01-14 15:09:35
  • 141****0063

    口讲无凭,立字为据!

    查看全文↓ 2013-01-10 11:16:41
南宁买房交流群-13群(428)

相关问题

  • 您所说的情况,自然是有风险的。况且,开发商跟您做的保证,是口头承诺还是书面约定呢?此外,宅基地住宅买卖,国家是明令禁止的。一般由乡政府颁发的是乡镇产权,只能居住,不能买卖,一但买卖而国家收回土地,对于您来说是没有任何赔偿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只有本地村民才有使用权。根据法律规定,一户村民尽可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出售、转让、出租等,不可再申请宅基地。购买宅基地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您看重的这个房子,我们建议您不要购买。

  • 一、保障房屋权利人合法权利  权利人可以根据自己持有的房产证内容,行使自己的权利。权利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都负有不得非法侵犯、妨碍房产证上记载权利的义务,如果认为房产证上记载有误的,应该合法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物权法草案》的第19、20条的规定申请异议登记、更正登记。  二、保证交易安全。  在房屋交易前,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不动产登记簿,若房产证记载与不动产登记簿相一致的,则任何善意第三人都可以推定房产证上记载的权利人是房屋的合法权利人,可以与之进行交易。交易成功后,如果有新证据表明,房产证上的权利人不是真实的权利人,比如通过欺骗手段获取登记的,善意第三人取得的房屋权利依然受法律保护。房屋的真实权利人的损失应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三、证明登记已完成  登记机关对不动产物权经审查认为可以登记的,完成房屋登记事务后向权利人颁发房产证,足以证明登记机关已经根据事实、法律和当事人的申请,完成了房屋权利登记,房屋特权发生效力。  四、制约登记机关的行为  房产证记载应与登记簿一致,如果不一致的应以登记簿为准,而登记簿是由登记机关记载并且由其保管,并不在权利人的掌控范围内。通过向权利人颁发房产证,可以限制和避免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擅自更改登记薄记载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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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咨询您想要了解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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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房产证一般需要以下证件:①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④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上房屋初始登记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⑦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⑧私人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⑨房屋建筑设计平面图等。需缴纳契税(1.5%)和印花税(0.05%)。具体到房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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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跟徒弟使用证不是一起办理的,土地使用证是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应该是拿着房产证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是说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土地使用证是说明国家允许你使用这一块土地。如果只有没有土地证,万一哪一天房屋拆迁,你是没有办法得到补偿的,或者哪一天国家要收回这一块土地了,那你的房子就没有了。所以房子一定要两证齐全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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