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买房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产税费 >详情

拆迁补偿款购房需要交纳契税吗?税点是多少?

143****1909 | 2013-01-12 11:03:28

已有2个回答

  • 151****2337

    契税减免的

    查看全文↓ 2013-01-12 11:03:52
  • 132****764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对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进行明确。根据通知,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通知称,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

    查看全文↓ 2013-01-12 11:03:41
乌鲁木齐买房交流群-80群(464)

相关问题

  • 个人用拆迁补偿款买房,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在缴纳契税时,可以享受一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另外,按照购房合同缴纳印花税。个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部2个回答>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全部5个回答>
  • 拆迁户办理契税相抵也是要看情况的,拆迁分为货币安置和产权调换安置,简而言之就是补偿钱或者补偿房子,两种拆迁办理契税相抵都是在房管局税务窗口办理。对被拆迁人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被拆房屋拆迁补偿款)×税率。  房屋拆迁契税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包括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以及领取拆迁补偿款的被拆迁公有住房的承租人。  办理流程是:1、被拆迁人持身份证明、拆迁协议及拆迁补偿款开户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对账单据)等相关资料到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办理全市统一格式的《房屋拆迁情况证明》;2、被拆迁人到房产交易管理部门领取《契税纳免税申报表》如实填写后,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初审并盖章;3、被拆迁人提交《房屋拆迁情况证明》、《契税纳免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由地税契税征收窗口负责受理审核,办理减免手续。

    全部5个回答>
  • 拆迁分房政策的相关规定:我们通常所说的拆迁分房也就是“拆迁还房”,是指在拆迁中以房屋产权置换实物补偿给被拆迁人的一种拆迁补偿方式。一、产权置换也叫“拆一还一”、“拆迁回迁”、“实物补偿”,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一)价值标准产权置换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二、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一)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二)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低面积,如上海人均**低面积为22平方米。总之,危房拆迁赔偿2017年新政策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地段、建筑物类型不一、是否违法建筑、是否具有所有权、使用性质等等问题,导致各地政府规定的相应补偿方式和标准等也不尽相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政府国土资源或拆迁管理等部门。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