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买房 >房产问答 >成都楼市 >成都楼市 >详情

我想申请成都经济适用房,但是我不知道要准备哪些材料才好,能够告诉我吗?

146****4265 | 2013-01-17 16:09:08

已有1个回答

  • 132****8838

    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成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我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居住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

    查看全文↓ 2013-01-17 16:09:12
成都买房交流群-32群(440)

相关问题

  • (一)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二)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三)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 经适房申请条件1.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且满3年以上(含3年)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992元(含992元);3.无房户(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持户口本、房证、身份证、收入证明(或学籍证明)、婚姻证明等证件到社区申请,社区初审合格后再填写申请表格。

    全部4个回答>
  • 以下6种情形不得申请廉租房、经适房: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①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福州市五城区户籍的;②申请之日前5年内购买或出售商品房的;③申请人或其配偶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④申请人与配偶虽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⑤申请人与配偶离异时间虽满2年,但在离异前一方已享受过政府优惠价政策性住房的;⑥申请人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但该账户未建立于市本级的。3类保障房房源公布拟供应的廉租住房房源主要分布于东山新苑、浦上、桔园洲、福湾等片区;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主要分布于东山新苑、福湾新城等片区;经济租赁房房源主要分布于西园、福湾新城等片区。福州市房管部门还强调,受理部门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受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热情服务、限时办结

    全部4个回答>
  • 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一)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二)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三)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 经济适用房买卖主要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5的。专家指出,不同情况,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方法也是有所不同的。为帮助您更好的进行经济适用房买卖,下面就为您介绍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的相关知识。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知识一: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淡也只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保障性质的住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知识二: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方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出售方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仍符合经济适用房购房条件的,还可以再次购买他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从上述经济适用房买卖操作实务的知识可以看出,在出售未住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时需格外谨慎。另外,在进行经济适用房买卖时需将相关证明材料准备齐全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