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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至2009年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连续两年低于23252元。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年可支配收入的总和,除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总人数计算。 这一条还适用吗?

146****1756 | 2013-01-18 15: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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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8506

    2008年至2009年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连续两年低于23252元。不合适用了,现在都是2013年,要以2012的为准了。

    查看全文↓ 2013-01-18 16: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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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杭州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4065元,今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上限标准按照201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确定,即272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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