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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二套房贷有可能会被取消是真的吗?

147****0720 | 2013-01-31 10:24:16

已有3个回答

  • 135****8389

    不会取消的!~~

    查看全文↓ 2013-01-31 10:28:48
  • 142****5532

    银行称不可能取消二套房贷:南京银行北京分行一家支行个贷部客户经理告诉记者,二套房贷政策春节前后应该取消不了。南京银行北京分行的另外一位支行人员也表示,没收到任何有关取消二套房贷的通知。北京银行万寿路支行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没有这个通知,目前仍按相关规定办理业务,如有变化将提前通知。随后,记者联系了招商银行和浦发银行在深圳的支行了解情况,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根本就没有听说过二套房贷取消的事情。招行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称,目前该行的二套房利率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5%。

    查看全文↓ 2013-01-31 10:28:36
  • 135****4971

    据说记者采访银行,银行表示不太可能

    查看全文↓ 2013-01-31 10: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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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16年五大重点任务,其中之一就是化解房地产库存,要求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小编就来盘点一下未来可能被取消的过时限制性措施。 据新华社12月21日电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8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总结2015年经济工作,分析当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部署2016年经济工作,重点是落实“十三五”规划建议要求,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李克强在讲话中阐述了明年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具体部署了明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认为,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结构性改革任务十分繁重,战略上要坚持稳中求进、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战术上要抓住关键点,主要是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 化解房地产库存。要按照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扩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要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使他们形成在就业地买房或长期租房的预期和需求。要明确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向,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把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 其实,在“去库存”的大背景下,一些房地产措施已经被取消。早在去年,全国绝大多数城市的“限购令”均已取消。 那么,小编就来盘点一下未来可能被取消的过时限制性措施。 一、限制购买多套房。早在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就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作出部署。在彼时,住建部相关领导要求,要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当前,要在努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的同时,着重加强需求管理,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和住房供应不足的城市,要限制购置多套房或大批量购置住房的炒房行为。 二、二套房限贷。住建部、财政部、央行、银监会四部委于2010年联合下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投机性购房,三套房全面叫停,二套房**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三、个人所得税。2013年国五条细则: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

  • 如果廉租房的承租人被教养房子还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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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的,成都限购是指高新区、天府新区的社保在成都可以全成都够房,不限区域。甩手社保是成都专业代缴社保的,你在高新区买了社保,在其他地方都可以买房,但是限购没有取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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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以下简称《通知》),依据国家住房消费政策和相关规定,现就执行《通知》第三部分“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各商业银行应根据《通知》及本补充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及外资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也可以说松动吧,不过房贷的基准利率没有动,至少有些银行可以自行调整的部分利率有所减低;别想限购令到期的问题,中央的意见已经很明确,到期了各地方即使被迫也会延续限购令,明年的限购令到期,估计房产税就全国实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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