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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买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哪些情况将被认定为二套房。

143****4396 | 2013-02-20 11: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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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2584

    认定为第二套(及以上)的有三种情况:借款人**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查看全文↓ 2013-02-20 11:29:40
  • 131****3569

    1、借款人**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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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首套房购买和二套房购买对置业者影响重大,那么,如何确定自己是第几次买房呢?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东莞二套房认定标准具体如何执行呢? 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东莞执行二套房认定标准 二套房贷认定和实施标准出台后,东莞各家银行将如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原有的认定标准?有关银行界人士表示,由于这次二套房贷认定和实施标准规定由住建部颁布实施,因此各家银行将按相关认定标准从严执行。 一位在某银行东莞支行负责住房贷款业务的职员小玲表示,在统一认定标准出来以前,东莞部分银行的二套房认定相对宽松,有的银行仍然可以根据人均居住面积来界定是否属于二套房,但执行标准出来以后,银行只能按现有统一规定执行。 据悉,目前东莞各家银行的做法仍是通过全国联网的银行征信系统或本地房屋登记系统查找及判断客户所购房产是否属于第二套住房。通过异地房屋登记系统查找客户异地物业目前操作起来仍然有很大的难度,上门居访面谈等形式因为太过耗时耗力,银行方面暂时不予实施。 二套房认定: 卖房后再购新房算首套 根据相关规定,如购房者之前买过一套房,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将第一套房出售转让后再行买第二套房,只要从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第一套房的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据悉,针对以上规定,东莞部分银行采取了相对灵活的做法,即使有银行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能向银行证明第一套房产已不在家庭成员名下,同时有证明显示该套房已经出售转让给其他人,该购房者再贷款买房,算第一套。 如果非本地户籍购房者首次置业,但无法提供一年以上的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否就只能按二套房标准执行房贷?有关银行界人士表示,目前东莞部分银行的做法是,只要客户东莞本地银行账户有超过一年的流水

  • 二套房认定标准早在2010年5月底,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房贷中“二套房”认定标准进行明确,不是以前普遍所认为的单一“认贷”或“认房”,而是更为严厉的“认房也认贷”,而且是以家庭为单位。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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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限购政策实施以来,二套房的认定成为了众多家庭的关注焦点。目前的认定标准,不是以前所认为的单一“认贷”或“认房”,而是更为严厉“认房也认贷”,而且是以家庭为单位。那么武汉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但是在当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经登记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将被认定为二套房(及以上)。这就是所谓的“认房”。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申请贷款人以及他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另外一种情况为“认贷”,即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业内人士解释说,就算借款人此前贷款买的房子已卖了出去,此次买房仍然算二套房(及以上)。 还有第三种情况,如果申请人已经买了房,但是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查不到信息的,银行可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尽责调查,以确认此次为二套房(及以上)。 如果被认定为二套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款不得低于六成,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七类情况可认定二套房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解析:新政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被划为家庭范畴,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60%、利率上浮1.1倍。如果卖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可以按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则属于二套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而原来认定二套房主要以贷款记录为依据,成年后申请贷款购房时,不算第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即使此前没有房贷记录,但银行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申请人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将认定为二套房,按照**6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而过去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全款买房后再申请贷款买房不会被算作二套房。 4、曾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因此即使将房产出售,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之前有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5、首次购房用商贷,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因此使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比例为60%。 6、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另一方贷款购房 解析:可能夫妻婚后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肯定有结婚登记记录,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了婚的夫妻不能提供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当事人的贷款记录,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因此“假离婚”并不能规避二套房新政。

  •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 很多人不知道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其实二套房认定标准很重要,搜房网为您提供二套房认定标准的知识——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