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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汉打工10多年,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158****1858 | 2013-03-07 20:52:33

已有2个回答

  • 136****6771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人均收入。

    查看全文↓ 2013-03-08 10:16:43
  • 158****7920

    不可以,要有武汉市城镇常住户口

    查看全文↓ 2013-03-08 10: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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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经济适用房都要到经济适用房管理审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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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地的可以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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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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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武汉经济适用房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1.有武汉市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武汉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无房户或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武汉市城区上年度人均住房面积(2004年为24.25平方米建筑面积);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武汉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04年人均9564元)。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购买经济房,必须按规定先行取得《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

  • 1、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可以在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2、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3、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4、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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