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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房购买之后可以自由转让吗?

131****0270 | 2013-03-13 15:55:01

已有2个回答

  • 144****6227

    肯定不能任由个人自由转让的。

    查看全文↓ 2013-03-13 15:55:33
  • 133****5640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若出卖人拥有全部产权,当然可以将房产依法转让。只要交易双方办妥过户手续即可。但卖方若只享有房产的部分产权,其单位就可依据法律及与员工的约定,享有对员工的转让行为设定限制条件、优先购买等权利。此时,就有必要前往该单位了解有关情况。查明单位允许转让后,才能进行交易

    查看全文↓ 2013-03-13 15:5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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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集资房是不能随意买卖的。首先集资房要看卖方(拥有人)是否基本全部产权(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同时还要看单位有无特别限制条款等。等取得房产管理部门对外出售许可后,才能买卖。如果集资房产权已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可以买卖,卖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让金。(因原土地为国有划拨地,现需转为出让地)。这样买方买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产权未完全过户到职工手中,那么需要该职工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让其职工完全拥有此产权否则不得过户。拓展资料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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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资房不是商品房,集资房买卖合同不适用**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对于卖方欺诈导致合同无效的,也不能按该司法解释规定进行双倍赔偿判决。现实生活中,许多单位违反国家政策,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这类房屋又违规进入市场,严重地扰乱了房地产交易秩序。提醒大家,购买集资房的权利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在买卖时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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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自由的买卖,集资房不是商品房,集资房买卖合同不适用**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对于卖方欺诈导致合同无效的,也不能按该司法解释规定进行双倍赔偿判决。现实生活中,许多单位违反国家政策,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这类房屋又违规进入市场,严重地扰乱了房地产交易秩序。建议购买集资房的权利是没有法律保障的,在买卖时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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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现在相关规定,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政策性住房,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并可以享受国家很多其他优惠政策。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以朋友的名字购买,那么需要办理过户您才可成为产权人。而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只有产权过户了,才依法拥有该房屋产权,成为产权所有人。由于目前没有房产证,无法进行过户,这意味着在产权上没有保障,因此建议谨慎处理。关于集资房的买卖单位集资房如果是正规报建的房屋,并且按照正规手续办理了产权证明是可以上市销售的:1、单位建造时已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证。2、建造完成后获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并办理了《房地产权证》。3、办理《房地产权证》后,单位还对每一户进行析产手续,把整体建筑分割成一套一套住房。如果具备以上条件,集资房就可以正式上市销售。如果没有合法条件,集资房产权会存在纠纷的可能性,购买这种条件不齐全的集资房可能存在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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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第一,要明确购买此类集资房是有很大风险的。现实中,部分集资员工在与甲方已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的情况下,又以更高的价格将该房转让给乙方,且已与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则甲方无法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二)再者,为了避免不应有的损失,看市政规划,向开发商询问是否办了报建手续。有无建筑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建筑一定会在红线内建房,而符合市政规划的集资房用地还是获得政府保护的。  (三)第三,为**大限度地避免风险,建议在转让合同中载明下列内容:办理产权过户的期限。要求转让人必须在取得产权证后多少日内协助办理产权过户;分期付款方式。即签订合同时付多少,交房时付多少,办理好产权过户手续后付多少;违约责任。特别约定集资方不得再行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如有此类情况导致产权证无法落实,要求集资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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