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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应申请初始登记?

132****5049 | 2013-04-16 19: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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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8****7813

    1.通过行政划拨或出让手续取得土地的,应在完成用地手续后三十日内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2.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地产和建筑物、附着物的,自取得建筑物、附着物竣工证明之日起六十日内应申请房地产初始登记。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增加面积的,增加部分应在竣工后六十日申请初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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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行政划拨或出让手续取得土地的,应在完成用地手续后三十日内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2)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房地产和建筑物、附着物的,自取得建筑物、附着物竣工证明之日起六十日内应申请房地产初始登记。已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增加面积的,增加部分应在竣工后六十日申请初始登记。

  • 介个介个~~表示我等平民,真心不知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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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多为房款开发企业办理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房屋由开发企业转移到购房者个人名下的登记。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定了房屋登记发证制度,新颁布的《物权法》确立了登记簿制度,房屋自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上发生物权效力。我们通常称的所有权初始登记是指房屋权利的第一次登记,对其之后的物权变动具有原始根据效力。因此,新建的商品房屋应当先办理初始登记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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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多为房款开发企业办理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是房屋由开发企业转移到购房者个人名下的登记。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定了房屋登记发证制度,新颁布的《物权法》确立了登记簿制度,房屋自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上发生物权效力。我们通常称的所有权初始登记是指房屋权利的第一次登记,对其之后的物权变动具有原始根据效力。因此,新建的商品房屋应当先办理初始登记后才能办理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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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足两个条件就可以了。(1)凡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并付清了地价款 后三十日内; (2)自取得建筑物、附着物竣工证明之日起六十日内;具备上述两个条件,方可申请 初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