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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套期房,签合同的时候开发商写的交房时间是203年1月31号,但是现在要没有交房,开发商逾期交楼怎么处理?

141****3253 | 2013-04-19 11:21:52

已有3个回答

  • 151****4532

    超过约定交房时间满一年的你有权起诉解除合同或提起仲裁。

    查看全文↓ 2013-04-19 11:22:52
  • 143****9988

    比如在合同中可以这样约定:1)开发商须于某年某月某日前将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2)如果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那么购房者应给开发商一个宽限期,允许开发商在该宽限期内交房。但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购房者已交付的购房款,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期限到实际交付日期所发生的利息计算;3)如果开发商在宽限期限过后,仍不能交房的,那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当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一般来说购房者并不能马上解除合同,但是按照在合同中对于开发商略微迟延履行合同的约定,在宽限期过后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的预售购房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3-04-19 11:22:30
  • 131****6093

    开发商如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的期限交楼,将按如下方式处理:1、逾期在90日之内(含90日)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自买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并支付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同时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方实际损失的,卖方应补偿其差额。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向买方支付本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3-04-19 11: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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