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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欺骗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吗?开发商说周边没有采石场,结果咧!采石场就在家门口。买的期房,还的很久后才能收房的。

138****3416 | 2013-04-27 15: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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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8****9735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以下购房合同是无效的:
    (一)采取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发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做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在上述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的这类合同有:
    1、违反《土地法》非法“炒买炒卖”土地使用权及进行土地开发的合同;
    2、违反规划、报建法律、法规,转让违反城市规划、不报建或虽报建但不按批准的报建规划施工的房地产合同;
    3、违反确权、发证法律、法规,不办理房地产产权登记登记过户手续及公证手续的合同;
    4、违反房地产预售法规,非法预售房地产的合同。

    查看全文↓ 2013-04-27 15: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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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人购买商品房时,必须签订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作为合同附件。如果开发商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讲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但是,之前签订和合同或协议,如果对于房屋价款、面积、位置等有明确规定,仍属于有效的合同。

  • 没有预售许可证,即使其他证件齐全,依照法律规定开发商是不能开卖的,所签的买卖合同当然无效。 但是,如果双方因此发生官司,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法院会判合同有效。

  • 商品房买卖是一种法律行为,所以在买卖过程中一定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特征是什么呢?下面搜房网小编将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特征: 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不动产买卖合同的主要类型,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行政干预强烈。由于土地房屋类不动产价值巨大,对国计民生影响很大,国家对房地产行政监管相对较为严格。如国家实行登记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实行限购政策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知识: 商品房买卖合同定义: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2001年4月4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自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 像你这种情况,**好是和他们夫妻俩一块见个面,坐一起聊聊这个事,看看该怎么办才好,一般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谁有处置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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