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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如何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已经到手了的。

138****4680 | 2013-04-27 17:11:04

已有2个回答

  • 143****5800

    根据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程序,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业务由南宁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受理,申请者必须已经办理个人的房改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第一、申请材料,《房改房土地初始登记地籍调查委托书》和《土地登记申请书》(在受理点领取或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
    第二、申请人资格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属于房产共有的,还须提供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委托办理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权属来源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及房屋分户平面图,《房屋共有权证》(房产属共有),房改房所在楼栋进行房改前的楼栋《房屋所有权证》和楼栋平面图,此项材料均为复印件。
    第四、如果涉及离婚析产和继承的,还须提供《析产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继承《公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房改房所属宗地存在土地抵押情况的,要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书面证明;无抵押、无查封情况的,则须提供《土地登记查询情况表》等。

    查看全文↓ 2013-04-27 17:13:22
  • 147****5508

    买房改房办理土地证需携以下相关资料到市土地局办理:1.卖方产权单位出具未办过土地证的证明;2.土地收益金发票;3.房屋所在位置地形图;4.过户的产权证及交易合同复印件;5.其他相关资料。

    查看全文↓ 2013-04-27 17: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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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房改房土地证办理: 凡依据住房制度改革要求进行房改,向干部职工出售房改房和已购房改房进入二级市场的,均应按本通知要求办理土地登记。 房改房用地应首先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凡售房单位已向干部职工出售房改房未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应先行补办售房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然后再办理购房职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发放工作。 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尚未领取土地证书的市属房改单位由市国土局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区属房改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土地所在区国土局核发;所有参与房改的干部职工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房改单位统一到土地所在区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房改房用地初次分户登记时,原则上按售房单位原土地使用权类型进行登记。 房改房土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应严格按照《土地登记规则》和《城镇地籍调查规程》的规定进行,并按既定收费项目及标准收取相关费用,各区(市)县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凡房改房用地进入二级市场时,均应按现行土地登记办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或土地他项权利登记。其中,房改房用地中的划拨土地第一次发生转移行为时,应依法交纳土地出让金。在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其土地出让金标准是以售房成交价作为计算基数,二环路以内按1.5%,二环路以外按1%的标准,由市国土局统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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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首先要原单位申请领取总的土地使用证,参与房改的干部职工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房改单位持房屋销售的协议和房改办的批准文件,统一到土地所在区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1、对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对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对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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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首先要原单位申请领取总的土地使用证,参与房改的干部职工个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由房改单位持房屋销售的协议和房改办的批准文件,统一到土地所在区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分户登记。1、对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对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对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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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你是没有土地证的,您的房产属于已购公房,房子是央产还是校产?这两个房产是需要办理上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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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要符合什么条件?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具备五证两书: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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