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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住房公积金办理了房贷,我还能支取我的住房公积金吗?

154****3473 | 2013-05-13 16:06:06

已有2个回答

  • 151****0603

    不能再支取了。你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已经用来逐月还贷,直至还清为止。清贷以后,须缴满一定期限(一般就是可使用期限)才可以按规定提取。

    查看全文↓ 2013-05-13 16:07:09
  • 155****1639

    一般来说,只要购买自用住房,就可以支取公积金,但累计支取金额不能大于总购房款。如果贷款买房的话,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在购房后,还可以按季或按年支取公积金。

    查看全文↓ 2013-05-13 16: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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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一般来说,只要您购买自用住房,就可以支取公积金。如果您是贷款买房的话,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期间,您还可以按年支取公积金,支取金额不得高于您每年的还贷本息额。

  • 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公积金而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1年所还的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如果购房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没有办理还贷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按还贷提取材料准备即可。

  • 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导致公积金断缴的不能办理补缴业务。其它情况住房公积金断缴后是能再补缴的。补缴手续:在管理部柜台办理补缴业务的,应持以下资料:1.单位卡;2.《缴存汇总表》一式三份;3.《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一式三份。单位开办网上缴存业务的,可通过单位网上服务大厅办理补缴业务。个人补缴业务操作流程同汇缴缴存操作流程。两名单位经办人员分别进行制单审核和划款操作。经办人员在公积金个人补缴界面进行相关操作。制单审核环节,《缴存汇总表》只录入个人补缴相关信息。保存汇总表后逐一录入个人补缴职工信息,录入后进行业务审核即可进行划款操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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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吧,公积金贷款都是只限在所在城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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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的公积金提取只有2种:购房和租房。装修一直不能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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