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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3年后,老公父母赠与一套房子写在老公个人的名下,这房子我有份不?

158****9503 | 2013-07-23 11:29:59

已有2个回答

  • 157****2240

    这个算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解释
    (三)》原文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
    (3)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查看全文↓ 2013-07-23 11:32:25
  • 133****6036

    看来你的公公婆婆根本就没有打算送给你们两的,就是给他儿子买的,算了吧,你也没有出钱,你们2个感情好就行,不要想那么多。**后告诉你,你没份,这个就是赠与给你老公的。

    查看全文↓ 2013-07-23 11: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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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名下没有房了,再买房应该算第二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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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个是要分情况的。1.继承的房产在出售时。(1)营业税:从已故的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算起(不是按继承人取得该房产时间),满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不满2年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不论是否满2年都要收5.6%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从已故的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算起,满5年且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卖出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要征收个税。个税的可以采取核实征收,即“(出售房产所得 - 房产原值 - 转让过程中的税费)*20%”,需要提供相关资料;也可以采取核定征收,即按房产现值(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现在的评估价)收1%的个税(非普通住房收1.5%)。因在现实操作中,通常都不能提供相关资料,无法核实房屋原值,一般都是按核定征收从以上回复可了解到,出售已继承到名下的的房产时要交的个税并不高,普通住宅1%,非普通住宅1.5%,满足“被继续人购房满5年”且是“继承人家庭唯一住房“的还可以免个税。也就是说,继承所得房产出售时,与自购住宅出售是一样的,并不因是继承所得而增加税负。因为现在还没有遗产税。所以这要看你继承的房产性质和继承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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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的父母没有其他的子女且未订立其他人来继承的遗嘱的话,当然你就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如果你将继承的房屋去出售的话,需要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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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房子是你老公父母的,你们结婚后,父母又将这个房子过户到了你老公的名下,应当认定为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但是如果分割财产时你老公能够列出证据证明父母是对自己个人赠与的,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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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告诉你,这套房子属于婚前财产,按照新婚姻法,该套房子属于你老公的私有财产。然后,因为你们已经结婚,婚后买房,需要出示家庭购房记录,所以,如需买房,贷款属于二次贷款,**是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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