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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长沙市户口1993年入户。离婚了,婚前在株洲夫人单位买了套旧的福利房,有我的名字,离婚后归女方,现我又结婚了,生小孩一个,一家三口租房住,咋样可以在长沙市申请住房货币补贴,能否申请?需要哪些手续。。。。

131****4381 | 2013-07-24 00:37:31

已有2个回答

  • 153****3164

    好像不能再申请了吧!因为你前期申请过一次,要不然你自己去那边问问

    查看全文↓ 2013-07-24 10:11:29
  • 145****3224

    长沙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政策:
    一、申请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
      1、 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
      2、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
      3、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对象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动态管理。)
      4、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5、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其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应低于45平方米,且再无其他住房,年龄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二、申请步骤
      1、到户籍所在地社区领取《长沙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高新区人才中心(市场)集体户口在麓景社区申请。
      2、申请人如实填写《长沙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具证明材料。
      3、申请人本人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审批手续:
      (1)有效期内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确认单》或住房情况证明;
      (2)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其他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其他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4)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5)审核部门认为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提交申请材料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1)夫妻一方为外地非农业户口或1995年1月1日以后迁入长沙市城镇户口的由原籍地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无房改房和无私房证明(农业户口除外);1995年(含)以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长沙的应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转业、退伍军人落户长沙的应出示转业证或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副营职以上的现役军人须由部队(营房部门)开具无房证明;由农业户口转入长沙市户口的须由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农转非证明。
      (2)凡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含已购房改房、集资建房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夫妻双方均不能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婚姻存续期间有私房,离异后确有特殊住房困难且自身无力解决的,应在离婚满5年后方可提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申请时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并已执行离婚协议内的各项事宜(如再婚后不符合货币补贴条件需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项);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在符合规定前暂不能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3)申请人户口本上注明是户主的须提供户主房屋的权属证明;居住房屋属集体或国营单位产权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房屋是直管公房的应出具租约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是私人产权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户主房是空挂户的应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空挂户证明。
      (4)片区、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须出示重点工程拆迁证明和拆迁办备案的拆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属城市棚户区改造户须出示棚改证明和棚改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查看全文↓ 2013-07-24 09: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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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部分楼盘接受

    全部3个回答>
  • 2008年补贴标准为低收入无房家庭每户8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每户5万元。

  • 请问在长沙市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可以? 提问者:热心网友

    全部3个回答>
  •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符合晚婚标准的夫妇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0周岁以上(含)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按规定回购。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 (2)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及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3)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及我市具体情况确定。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全部4个回答>
  • 要提供这些资料:1、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 2、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   3、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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