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申请首先家庭成员须持本市7年以上的常住城镇户口,且在申请所在的区居住5年以上;其次,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2300元以下,人均财产7万元以下;此外,申请者五年内未发生房产交易行为。对于符合以上条件,30岁以上的单身居民也可提出申请。政府有相关的政策:根据建设部等四部门近日下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办法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
全部3个回答>杭州在哪里申请经济适用房呢??
144****9602 | 2013-09-17 15:12:43
已有4个回答
-
144****5726
详情看看这个哦:杭州市各区建设局受理点http://www.hzfc.gov.cn/subject/jjfzt/index.php
查看全文↓ 2013-09-17 15:17:16 -
-
154****8799
申请、认定
查看全文↓ 2013-09-17 15:14:54
1.属单位职工的,由个人填写《杭州市市区购买经济居住房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及配偶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市房改办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杭州市市区购买经济居住房准购证》; 属无单位居民的,由个人填写《杭州市市区购买经济居住房申请表》,经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房改办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杭州市市区购买经济居住房准购证》。
2.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校验原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含盖有杭州市公安局专用章并有房屋地址的首页),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另需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
(3)户口所在地住房和享受实物分房的住房产权证明或公房承租证明复印件,如属集体户口无房的,由单位出具无房证明;
(4)有职务的需提供任命文件复印件,有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聘书(或证明)。 销售
1.市建委在每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示经济居住房房源供应数量和地块基本情况,每年分3-4批向社会进行公开销售。
2.房源公告:由市建委、市房改办不定期将公开销售的经济居住房房源在《杭州日报》上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房源数量、地段、户型、价格、建设开发单位、参加电脑摇号的预登记时间等。
3.摇号(在供需关系较为紧张的情况下):
(1)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申请人凭准购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向市房改办办理预登记手续;
(2)实行电脑公开摇号销售,市房改办按推出房源数的1∶1比例和预登记人员《准购证》的顺序号确定选房名单,选房顺序号按选房人员身份证号码再进行摇号确定。
4.公开选房:市房改办将中号购房者的名单在《杭州日报》上公告,并组织公开选房,购房者凭市房改办出具的《杭州市市区购买经济居住房选房联系单》,到提供房源的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5.摇中号后放弃选房或选房后放弃购买的,原《准购证》作废,仍需购房者重新申领《准购证》,准购证号码轮至末尾。 -
154****6722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查看全文↓ 2013-09-17 15:14:06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相关问题
-
答
-
答
申请经济适用房,要携带个人的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填表,并且按照流程一步一步的进行审核,在满足相应的条件之后,才能够购买经济适用房。相关部门,对于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复核之后,还会在相关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之后会通过摇号排队等方法来购买住房。经济适用房和普通的商品房不太相同的在于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了房屋的面积和销售价格的住房,因为面向的是城市当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像普通的商品房,只要有足够的资金就可以购买,因为是带有保障性质的住房,所以价格会比市场价格要适中,能够适应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但是房屋的面积并不是特别大,一般在60平米左右,在申请的时候要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
-
答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具体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全部3个回答> -
答
去房管局,现在有些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已经提停止了,只有廉租房了,而且也不是很好申请的
全部3个回答> -
答
广州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指南 一、购房资格条件 广州市中低收入家庭符合下列对象的,可以到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申请办理经济适用房 购房资格审核。 对象:广州市城镇户口,现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 18287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 2 10m,且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和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 优惠政策的家庭。 注:居住面积指厅、房的净空面积 二、购房资格办理程序 1、 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三楼服务大厅窗口领取《广州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 核表》(简称《审核表》)或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下载《审核表》; 2、 填写《审核表》并到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的单位证明盖章(待业、无单位、个体经 营者及私企、外企人员到街道办事处证明盖章);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