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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连工作,每月税前工资是五千,想请问单位和我本人每月应交多少公积金?另外我家在沈阳用商业贷款买过一套房子,想知道我能否用在大连的公积金还家里的贷款?

136****9826 | 2013-09-26 15:06:55

已有4个回答

  • 146****9003

    大连公积金比列因工作性质等诸多因素的不同比例的多少也不是固定的**低是20% 32%-50%的都有!所以要看当时人的具体情况

    查看全文↓ 2013-09-26 15:09:05
  • 142****4608

    大连公积金比列因工作性质等诸多因素的不同比例的多少也不是固定的**低是20% 32%-50%的都有

    查看全文↓ 2013-09-26 15:08:43
  • 141****6284

    比例有几个,不知道你的比例是多少,**低的是20%,还有32%--50%的也有,下面就是提取条件:第九条 除销户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所在单位不得欠缴住房公积金;
    (三)除托管职工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为正常缴存状态。职工销户时,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第十条 符合第九条规定的职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本人和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
    (一)、
    (二)、
    (三)、
    (七)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销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第十一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周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部分、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遇到下列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患有《大连市城市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所列重大疾病的;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严重人身伤害的;
    3、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
    5、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市**公布的**低工资标准,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省(自治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录取计划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

    查看全文↓ 2013-09-26 15:08:15
  • 143****2893

    规定:9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单位25%,个人15%。私营企业及外资企业可以申请减少缴费比例,大连市内的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各在10%~15%之间,开发区单位18%、个人14%。
    你的情况还是问一下你公司的人事吧。 大连市的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还异地的贷款,不太清楚,http://www.gjj.dl.gov.cn,自己查一下吧。

    查看全文↓ 2013-09-26 15: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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