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或以上。(3)当前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4)停缴公积金超过半年的,须按管理中心要求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缴存半年或以上。
全部4个回答>在中山买房,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有什么要求吗?
157****1377 | 2013-10-13 14: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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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312
可以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资金是指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账户中的资金。
查看全文↓ 2013-10-13 14:10:31 -
137****2094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与监督专职人员(电话:0760-88233073, 0760-88363136),可以咨询一下啊
查看全文↓ 2013-10-13 14:10:07 -
131****0933
贷款条件有下面几条
查看全文↓ 2013-10-13 14:09:02
(1)借款人信用良好,家庭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或以上。
(3)当前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
(4)停缴公积金超过半年的,须按管理中心要求核定的标准连续正常缴存半年或以上。 -
131****9355
贷款对象必须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查看全文↓ 2013-10-13 1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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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根据珠三角互贷协议,珠三角八市(包括东莞、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肇庆)正常缴存一年以上的公积金缴存人,在本市购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北京不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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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要提供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证明,证明申请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至少壹年以上,且在申请贷款时,公积金个人帐户内至少存有壹年以上余额。就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啦。恭喜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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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条件; 2、所购、建自住房在经县(市、区)政府批准建设的农民集中居住区范围以内; 3、购买(代建)自住住房的,已与建设单位签定购房(代建)合同并交付了足额的**款(代建款);建造自住住房的,已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并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交付了保证金或已支付了相关建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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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款条件;2、所购、建自住房在经县(市、区)政府批准建设的农民集中居住区范围以内;3、购买(代建)自住住房的,已与建设单位签定购房(代建)合同并交付了足额的**款(代建款);建造自住住房的,已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并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交付了保证金或已支付了相关建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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