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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一下长春房产税缴纳时间的具体政策。麻烦网友帮我找一下。谢谢啊

144****9952 | 2013-10-18 18:47:07

已有4个回答

  • 158****6873

    房产税在每年五月份和十一月份交纳。对新建房屋,自建成验收次月份起征税。未验收而提前使用的房屋,应自使用次月份起征税。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区、县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凡财务上不是独立核算的单位,其房产税由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外省市驻津单位无论是否独立核算,一律在本市所在区、县税务机关纳税。

    查看全文↓ 2013-10-18 18:48:25
  • 131****2588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江苏的规定是:纳税期限:企业按季缴纳,个人按半年缴纳。凡按季纳税的,一年分四次组织征收;凡按半年纳税的,一年分两次组织征收。

    查看全文↓ 2013-10-18 18:48:06
  • 142****8155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采用从价计税。计税依据分为按计税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 房产税的税率B。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C。应纳税额的计算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房产计税余值×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D。若干具体规定1、新建房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建成之日或办理验收手续之日的次月2、投资联营房产的,公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不担风险的按租金3、融资租赁房屋的按房产余值征税4、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由使用人代交5、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E。房产税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根据税法的规定,将现有房屋的坐落地点、结构、面积、原值、出租收入等情况,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F房产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一般规定按季或按半年征收一次。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企业交纳的房产税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都应在企业管理费用等科目列支。企业计提房产税时:借:管理费用---房产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查看全文↓ 2013-10-18 18:47:47
  • 158****8884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江苏的规定是:纳税期限:企业按季缴纳,个人按半年缴纳。凡按季纳税的,一年分四次组织征收;凡按半年纳税的,一年分两次组织征收。其具体纳税期限,由市、县税务机关确定。特别指出:对于房产出租取得租金的,在收到租金时按租金收入的12%(用于居住的按4%)缴纳房产税,对一次取得数年租金的,可考虑按年缴纳房产税,但必须向税务机关备案。同时出租部分的房产不再按房产余值的1.2%征房产税了。对于按季缴纳,是在季度内,还是在季度末(即季度结束的下个月)缴纳,目前尚有争议,但总的影响不大。

    查看全文↓ 2013-10-18 18: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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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可以。国家规定委托人可以就卖房各项权限委托他人代为处理,如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递减过户等。委托卖房需要满足一下几个条件:1、委托人与受托人在同一个公证处办理公证,费用一般在400左右,且办理的公证委托书在房产所在地银行等地方被承认的;2、委托人委托后一般均不接受转委托,如抵押物业需倍加注意添加担保公司人员为受托人(自赎除外);3、、大部分城市房产交易过程中公证书涵盖的受托人不具备收款权限,涉及款项须业主本人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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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是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产生,不管是商品房,小产权房都可以自由买卖的,不过从法律角度来讲,商品房更体现更能受法律保护,后者就自能说是民间自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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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经过批准可以用于市场上进行销售而建的房子。这时房子是作为一种商品可以进行正常的买卖。与之有区别的是不可以进行市场买卖的房子,这样的房子也包括住宅房。商品房包括住宅房、商业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包括住宅房,但不仅限于住宅房。我们买房子的时候要注意是否是商品房,如果不是,那样是无法进行上市交易的,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就是说房子并不是住在里面的人真正所有,您进行了私下交易也是无法过户的,这个房子对于您并没有法律保护。有些无产权的房子,比如集体房,就算是买了以后也只能是居住,拥有居住权没有房产权,以后想卖掉个人也是没有这个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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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可以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具体流程如下:  通常在《购房合同》中都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可以说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这里又可以分为两种: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以及购房者自己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  第一种、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办理流程。  1、签订委托协议  (1)开发商必须在什么期限内办理产权证。  (2)开发商须在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收缴凭证。  (3)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时该如何处理,**好能明确赔偿金额等。  (4)如果贷款银行扣押产权证和购房合同,业主该如何核验产权证。  (5)如果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该由谁办,费用等。  (6)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一定要正式的开发商数据。  2、缴纳产权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在缴纳之前,一定要想方法打听确认是否有误;交钱之后,要保留好收款凭证,记住收款凭证一定要该单位的公章。  3、领取产权证  在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a核对证书的数量;b核对产权证的记载,如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c特别要注意的是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d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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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户籍部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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