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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怎么才算是二套房呢?

153****9992 | 2013-10-20 12:30:10

已有4个回答

  • 134****0218

    现在的二套房和贷款都界定在以家庭为单位的,不管是婚前婚后是不是单身,只要你现在结婚了就是家庭。 你老公以前带过款买房现在结婚了不论谁贷款都是属于第二次贷款,银行是你贷款就有一次记录的再贷又一次记录,不管你还没还完都算的。
    要说你**得看你们夫妻是沈阳的还是外地的,一般银行这个条件都是4成**贷款6成,利率看在哪个银行贷款了,是不一样的。

    查看全文↓ 2013-10-20 12:31:43
  • 143****6756

    首先,房屋套数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不区分你的名字还是你老公的,不区分婚前婚后,也不区分什么性质的房子(经适房、房改房等,只要有房产证,就算一套)。贷款也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所以你买房子的时候,银行和房管局都会查询你们夫妻名下的贷款和房屋信息,只要一方有记录,再买就属于二套房。不存在男女单方面的首套房概念。贷款应该是**4-5成,利率1.1倍。

    查看全文↓ 2013-10-20 12:31:30
  • 132****6678

    沈阳市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和公积金方面的政策是怎样的呢?据了解,目前沈阳对于购房二套房的家庭,贷款**比率不得低于60%,利率暂时没有上浮。公积金贷款**比率不低于60%。据沈阳市公积金中心7月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沈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

    查看全文↓ 2013-10-20 12:31:08
  • 132****9908

    版“国五条”对于二套房的**比例及购房范围均有所调整,那么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二套房是如何界定的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之前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再次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算二套房,执行**比例六成,还款利率4.95%的政策。对于将使用公积金贷款购置的首套房屋卖掉后,再重新用公积金贷款购置房屋的情形,负责人表示,只要能够出据相关卖房证明材料,仍算首套房,执行首套房贷的相关政策。

    查看全文↓ 2013-10-20 12: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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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套房购买和二套房购买对置业者影响重大,那么,如何确定自己是第几次买房呢?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东莞二套房认定标准具体如何执行呢? 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东莞执行二套房认定标准 二套房贷认定和实施标准出台后,东莞各家银行将如何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原有的认定标准?有关银行界人士表示,由于这次二套房贷认定和实施标准规定由住建部颁布实施,因此各家银行将按相关认定标准从严执行。 一位在某银行东莞支行负责住房贷款业务的职员小玲表示,在统一认定标准出来以前,东莞部分银行的二套房认定相对宽松,有的银行仍然可以根据人均居住面积来界定是否属于二套房,但执行标准出来以后,银行只能按现有统一规定执行。 据悉,目前东莞各家银行的做法仍是通过全国联网的银行征信系统或本地房屋登记系统查找及判断客户所购房产是否属于第二套住房。通过异地房屋登记系统查找客户异地物业目前操作起来仍然有很大的难度,上门居访面谈等形式因为太过耗时耗力,银行方面暂时不予实施。 二套房认定: 卖房后再购新房算首套 根据相关规定,如购房者之前买过一套房,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将第一套房出售转让后再行买第二套房,只要从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第一套房的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据悉,针对以上规定,东莞部分银行采取了相对灵活的做法,即使有银行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能向银行证明第一套房产已不在家庭成员名下,同时有证明显示该套房已经出售转让给其他人,该购房者再贷款买房,算第一套。 如果非本地户籍购房者首次置业,但无法提供一年以上的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是否就只能按二套房标准执行房贷?有关银行界人士表示,目前东莞部分银行的做法是,只要客户东莞本地银行账户有超过一年的流水

  • 沈阳第二次购房**多少,商贷和公积金有不同。二套房又如何认定?沈阳在目前的政策下,二套房的**有了什么变化?对于不了解什么是二套房的人来说,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又是什么? 二套房**比例 对于公积金贷款来说,9月新政后,对已经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环境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低**款比例由30%调整为20%。现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为2.75 %,五年期以上为3.25%。 至于商业贷款,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收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二套房认定标准 七类情况可认定二套房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解析:新政规定,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未成年子女也被划为家庭范畴,所以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房时,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50%、利率上浮1.1倍。如果卖掉这套房产再贷款购房的话,可以按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则属于二套房,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而原来认定二套房主要以贷款记录为依据,成年后申请贷款购房时,不算第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解析:根据银行现行政策,即使此前没有房贷记录,但银行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申请人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将认定为二套房,按照**5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而过去的政策是“认贷不认房”,全款买房后再申请贷款买房不会被算作二套房。 4、曾贷款购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因此即使将房产出售,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之前有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5、首次购房用商贷,再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作二套房,因此使用公积金贷款再购房,**比例为50%。 6、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另一方贷款购房 解析:可能夫妻婚后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肯定有结婚登记记录,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了婚的夫妻不能提供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解析:目前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只要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当事人的贷款记录,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因此“假离婚”并不能规避二套房新政。

  • 中国的公积金政策师从新加坡。公积金的精神源于杜甫的“大爱”诗篇,精髓就是那句脍炙人口的诗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么多年来,公积金帮助多少普通民众圆了住房梦。但是何为非家庭唯一住房的依据,买房是否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成了购房者关注的重点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搜房网小编为您做以详细解答。 买房是否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也就是非家庭唯一住房的依据,主要是地税局是否有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和按照房产部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是否有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来判断,以及是否有贷款进行计算的。 沈阳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般来说,先查契税记录,确认纳税人购买的普通住房,是否为家庭唯一住房,无记录或者有记录但有异议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产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果房产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仍然无法确定纳税人购买的普通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部门将按照有关要求,由纳税人提供书面诚信保证。 纳税人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申报缴纳契税时,地税部门将要求纳税人填写《家庭唯一住房申报及审核表》,并提供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个人身份证件、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销售不动产发票(联)和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按照2011年2月25日印发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11]11号)文件的规定,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比例已经调整为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率的1.1倍。

  •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 现行政策 自“新国五条”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银行二套房贷政策执行情况。据了解,截止2013年上半年各银行均表示未接到二套房贷政策调整通知,所以2013年上半年仍按照原二套房贷政策(即“二套房**比例6成,利率上浮10%”)执行。 政策标准 执行标准 2010年4月17日,二套房贷认定终于有了明确的执行标准。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 认定标准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