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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48****7271 | 2013-10-23 11:22:47

已有3个回答

  • 136****1797

    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3)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查看全文↓ 2013-10-23 11:24:11
  • 151****2277

    需在市区买房的话本市常驻户口、单位养老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单位有公积金

    查看全文↓ 2013-10-23 11:23:46
  • 151****2607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 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二、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2013-10-23 1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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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第一,具有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第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第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第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第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第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磨刀不误砍柴工,大家在申请贷款之前可以先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在悉数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后,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全部2个回答>
  • 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3)购买自用住房并已缴存住房公积金;(4)购买自用住房并已缴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5)同意用所购房产或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贷款抵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有关规定。

  • 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3)购买自用住房并已缴存住房公积金;(4)购买自用住房并已缴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5)同意用所购房产或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为贷款抵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用房地产抵押的,须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的有关规定。

  • 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无欠缴、停缴);⒉用于购建金华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⒊包括本次购建的住房,家庭现有住房不超过二套;⒋所购建住房的房屋主体已结顶,并已签订售建房协议或合同,且已支付规定比例**款;⒌有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抵押,或有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的售房单位作保证担保;⒍领取所购建房屋所有权证三个月内;⒎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款期间或提前还清住房贷款三个月内。

  •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相当于购买、建造、维修自住住房费用的20%以上的自筹资金(不含住房公积金);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职工所在单位或贷款银行认可的第三人同意为其提供保证方式担保; (五)同意出具有全部产权的房产证作抵押并办理住房保险,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在住房未竣工交付使用前,借款人未领到房产权证书交给贷款银行收押的,应由售房单位提供保证方式的担保; (六)借款人单位必须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间断3个月的不予办理)。 (七)没有其他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其他负债,也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全部4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