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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公积金可以补缴吗,有人知道吗?麻烦大家帮我解答一下,谢了啊

136****0480 | 2013-10-25 08:36:23

已有3个回答

  • 153****6264

    当然可以补缴啊,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就行了

    查看全文↓ 2013-10-25 08:40:04
  • 155****5043

    《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及《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的填写规定:
    1、《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为一式两联无碳复写凭证,第一联管理部留存作为记账凭证,第二联作为单位存根备查。
    2、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既有财政统发又有单位自筹的,需将财政统发部分和单位自筹部分分别填制《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单位对集中封存库内的个人进行补缴时,在《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填写补缴单位名称,在《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示个人明细。
    4、职工个人对在集中封存库内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补缴时,在《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的“单位名称”和“单位登记号”栏填写补缴人姓名和个人登记号。

    查看全文↓ 2013-10-25 08:39:06
  • 133****8044

    根据我国出台制定的公积金有关规定可知,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消、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才能办理合并、分立和改制等有关事项。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查看全文↓ 2013-10-25 08: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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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工资基数是你上以一年工资总额的平均标准。也就是你08年的平均工资为基数。缴存比例是不低于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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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可以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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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除填写《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还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①购买商品房的,提供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期付款收据,集资建房的提供《集资建房协议书》、首期付款收据、楼盘表、建房四证,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②身份证明;③售房单位账户。(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需提供:①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房屋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村委会证明);②身份证明;③修建房单位或个人账户。(3)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①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危房证明(农村房屋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村委会证明);②身份证明;③修建房单位或个人账户。(4)偿还贷款本息的需提供:①在西宁公积金中心贷款的需提供当期还款明细;②在其它中心贷款或商业贷款的需提供《住房借款合同》、近期还款明细及《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书》、《房屋买卖契约书》、二手房贷款的需提供购买二手房过户后的房屋权属证、契税发票等相关证明资料;③身份证明;④还款专户。(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需提供:①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登记备案证明、完税证明;②家庭工资收入证明;③身份证明;④出租方账号。(6)退休的需提供:①退休证明(退休证或退休批复、退休人员审批表);②身份证明;③个人账号。(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①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②劳动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③身份证明;④个人账号。(8)职工死亡后其公积金由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时需提供:①职工死亡证明(火化证、销户证明、医院死亡证明等);②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③单位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名称、账号、开户银行。(9)出境定居的需提供:①出境证明;②身份证明;③个人账号。(10)职工调离本单位的需提供:①调离文件;②调入单位名称、账号、开户行;③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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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网站查询◇查询渠道:登录省中心网站www.qhgjj.gov.cn首页进行查询1、查询个人公积金:点击网上查询版块中“公积金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或公积金帐号及密码,登录后进行查询(注:初始查询密码为000000)。2、查询个人贷款:点击网上查询版块中“贷款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及密码,登录后进行查询。3、查询单位公积金:点击网上查询版块中“公积金查询”,输入单位公积金代码及密码,登录后进行查询(注:初始查询密码为000000)。◇查询内容:单位或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及缴存、提取、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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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南京贷款买房执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来看,南京首套房**比例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首套房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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